更新时间:2022-09-14 00:35
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是中国海监天津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1、实施海洋执法监察工作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
2、承担本市海域海洋执法监察工作,编发海洋执法监察通报。
3、组织对本市海上事件的应急监视、调查取证,并依法查处。
4、参与海洋监视网和海洋执法监察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执行海洋执法监察技术规定、规范和标准,发布海洋执法监察信息。
5、监督海监车辆、船舶的海监人员的着装、标识的使用。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总队长:吴树军
副总队长:王正江
天津市
2021年12月21日,入选自然资源系统2019-2020年度青年文明号候选集体名单。
2022年5月,天津市海监总队团支部被授予“天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