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20 05:17
《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项目。收录散失于我国大陆、台湾省和日本、美国、俄罗斯、韩国等海内外各地稀见的中国法律古籍文献近60种,其中5册系对文物、历史档案中法律资料的挖掘整理、注释性成果,8册系古籍校勘成果,1册系对西夏天盛律令的译著成果。《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于1996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二届优秀科研成果最高荣誉奖。
《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中国法律古籍文献近60种,共分为甲、乙、丙三编,甲编5册,所辑文献主要有:甲骨、金文、简牍法律文献,汉代屯戍遗简法律文献,吐鲁番出土法律文献,敦煌文书法律文献,西夏法典。乙编6册,收录《大明律直解》所载律文(洪武二十二年律)、《律条直引》、《军政条例》、《宪纲事类》、《吏部条例》、弘治《问刑条例》、《嘉靖新例》、嘉靖《重修问刑条例》、《宗藩条例》、《嘉隆新例》、《皇明诏令》、《皇明条法事类纂》等稀见的明代法律典籍25种。丙编3册,收录殿本《钦定大清律例》和乾隆年间修订的4种《续纂条例》、盛京满文档案中的律令、《蒙古律例》、《西宁青海番夷成例》、《钦定回疆则例》及沈家本未刊稿(7种)、《刑部现行则例》等。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杨一凡和田涛主编的《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10卷本),2003年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是继1994年《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14卷本,刘海年、杨一凡主编)出版后,中华法律古籍整理的又一重大成果。
《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收录散失于祖国大陆、台湾省和海内外各地稀见的中国法律古籍文献57种,少数民族地方法规、习惯法、乡规民约、司法文书700余件,分为10册编辑。其中包括宋代法律文献2种,元代1种,明代12种,清代16种及稀见的少数民族法律文献。《续编》所辑文献,史料稀见,属于孤本性质的29种,珍本的28种,其中有许多文献为祖国大陆所不藏,它的出版在许多方面填补了我国的馆藏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