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20:33
管理中国全国电影发行放映业务的企业机构。原隶属于文化部,1986年始属广播电影电视部。设在北京。1951年 1月15日成立。原名中国影片经理公司,后改为中国电影发行公司总公司,1958年始改用现名。公司设有国内业务部、放映网管理处、宣传处、计划研究室等业务部门。
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
①统一发行和管理在全国上映的中外各类影片节目、拷贝,安排影片拷贝的洗印、供应和调度。
②统一安排全国性的重大映出和在国内举办各种电影周活动。
③管理和指导全国电影放映网的发展和建设,拟订全国性放映发行管理工作的条例和规章制度。
④培训省一级的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师资力量等。
⑤拟定全国电影发行放映年度计划的各项指标,平衡全国影片的片租和票价。
⑥绘制、编印、供应国内外影片所需要的各类宣传品和有关材料,收集、整理观众对影片的反映意见,统计影片发行情况与观众数量等资料,供有关部门参考。
⑦负责对全国电影发行放映系统各项工作的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总结交流及推广工作经验。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到县(旗),均设有电影放映公司。
全国共有3000多个发行放映管理机构。到1985年底,中国共有各类放映单位18万个左右,其中城市专业影院4000多座,农村集镇影院(影剧院) 1万多座,农村放映队14万多个。从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成立到1985年,在全国范围发行影片共3452部,其中中国长片1533部,进口片1376部,中外纪录、科教片 543部。据1985年统计,全国电影观众达 217.6亿人次,平均每人每年看电影21次,其中城市平均25.5次,农村平均20次。公司还编辑出版了《电影普及》等业务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