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13:46
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成立于1979年,简称合拍公司。公司英文名全称为China Film Co-Production Corporation,简称CFCC。
公司英文名全称为China Film Co-Production Corporation,简称CFCC。
公司受国家电影主管部门委托,负责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中外合拍片)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并承办与中外电影合作相关的论坛、研讨会、座谈会。
公司下设办公室和业务室。办公室负责行政管理、文电处理及财务、人事等日常工作。业务室负责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中外合拍片)的管理、服务、协调和接待境外短片摄制组等工作。
自合拍公司成立至今,已经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但不限于: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芬兰、俄罗斯、德国、日本、韩国、比利时、丹麦、波兰、南斯拉夫、奥地利、捷克、西班牙、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蒙古、越南、泰国、伊朗、朝鲜、菲律宾、印度、巴西、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电影制作公司和制片人成功合作。进行联合摄制、协助摄制的各类故事影片达800余部,协助拍摄各类短片700余部。
公司现任总经理张恂,副总经理徐淑君。
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作为法人实体,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公司受国家电影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2号)和《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1号)以及《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52号令)等有关法规,负责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管理、协调、服务,具体业务范围和职责如下:
一、受理全国各电影制片单位与境外组织或个人合作摄制电影的立项申报;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合同;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协调及相关管理;
二、为境外合作者联系、介绍合作伙伴并提供服务;
三、审读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中外合拍片)的剧本,为拟拍摄的电影提供咨询服务;
四、为参与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中外合拍片)的境外摄制人员办理入境签证;
五、为用于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中外合拍片)的器材、胶片、设备等物资办理海关手续;
六、初审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中外合拍片);
七、承接境外摄制组在中国内地拍摄各类短片;
八、承办与中外电影合作相关的论坛、研讨会、座谈会。
中外合作摄制影片流程
一、中外合作各方协商一致,签订合作协议书或意向书(中方须为国有制片单位或具有合拍自制的民营制片公司);
二、中方第一出品单位将电影剧本送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省级广电部门,由该部门出具对剧本的初审意见{中方第一出品单位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所属的电影制片单位,直接报合拍公司};
三、中方第一出品单位向合拍公司提交电影剧本、省级广电部门对剧本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合拍公司初审电影剧本及相关材料后报中国电影主管部门;
五、中国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合作影片立项并颁发拍摄许可证;
六、合拍公司与合作各方签订合作合同;
七、中方第一出品单位向合拍公司提交聘用境外主创人员的申请;
八、根据情况需要,中方第一出品单位向合拍公司申请境外摄制人员来华签证,委托合拍公司为摄影器材、胶片、设备等物品办理临时入境手续,提交拟入境器材设备清单;
九、中方第一出品单位向合拍公司提交合作影片英文片名的申请;
十、如果影片需要在境外进行后期制作,中方第一出品单位须向合拍公司提交合作影片拟在境外进行后期制作的申请;
十一、影片制作完成后,中方第一出品单位将影片送省级广电部门电影审查机构初审后送合拍公司审查,合拍公司形成审片意见后上报中国电影主管部门终审。
中澳电影合作论坛(2010)
第一届中外电影合作论坛(2011)
第二届中外电影合作论坛(2012)
第三届中外电影合作论坛(2013)
中外动画电影合作论坛(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