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3 20:40
中国电影童牛奖(简称:童牛奖)由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于1985年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教育部、文化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委托而创办。中国电影童牛奖系全国电影四大奖之一,是专为奖励优秀儿童少年影片、表彰取得优秀成绩的儿童少年电影工作者而设立的。
上世纪八十年代,为繁荣中国儿童电影创作,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初始称北京儿童电影制片厂,1987年改名)和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先后成立,1985年,中央五部委(广电部、教育部、文化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委托儿童少年电影学会创办了第一个儿童电影奖,该奖因1985年是农历牛年得名“童牛奖”,同时又包含了少年儿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敢精神和电影工作者“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创作态度两重含义。
中国电影童牛奖是专为奖励优秀儿童少年影片、表彰取得优秀成绩的儿童少年电影工作者而设立的。其宗旨是团结少年儿童电影工作者,在党的文艺方针和教育方针的指导下,不断提高我国儿童少年电影的创作水平,为广大小观众拍摄出更多更好的儿童少年电影,让健康优秀的精神食粮伴随孩子们成长。
1985年,第一届中国电影童牛奖在北京举办,每两年评选一次。
2002年,中国电影童牛奖改为每年评选一次。
2005年,依据2005年3月颁布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中国电影童牛奖将并入中国电影华表奖。
优秀故事片三部(按观众年龄档次:低幼、3—6年级学龄儿童、初中到高一年级各一部)
优秀创作者单项奖分设剧作、导演、演员、摄影、美工、音乐、录音、特技、剪辑、化妆、服装、道具等。 (根据每届创作情况,可增设戏曲片奖、译制片奖以及特别奖、荣誉奖、鼓励奖等;如当届某奖项无适当影片或人选时可空缺,各奖项均不求其全。)
童牛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逢单年评奖前两年度全国生产的儿童少年影片及优秀创作人员。由各电影制片单位推荐,再征求当届评选地区儿童少年代表对影片的意见,最后由著名电影艺术家、评论家、事业家、教育家及少年儿童工作者组成的童牛奖评选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选出各奖项获奖者。
此外,从第二届开始,每届童牛奖会组织小观众评委,评选出儿童观众真正喜爱的儿童电影作品。童牛奖获奖作品可以获得奖金和童牛形象的奖杯,当时童牛奖的奖金为一万一千元,比国内其他电影奖高出了一千元,这是为了能更加鼓励儿童电影的创作。
第01届(1985年)
第02届(1987年)
第03届(1989年)
第04届(1991年)
第05届(1993年)
第06届(1995年)
第07届(1997年)
第08届(1999年)
第09届(2001年)
第10届(2002年)
第11届(2003年)
第12届(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