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3 14:45
中国睡眠研究会(China Sleep Research Society,CSRS)成立于1994年,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批准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业务主管学会,为独立法人社会团体,是中国睡眠专业领域专业学术机构。
1994年,中国睡眠研究会成立。
2013年12月25日,中国睡眠研究会临时党支部正式成立。
2015年11月7日,中国睡眠研究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京都信苑饭店召开。
2016年12月3日,中国睡眠研究会第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国际艺苑皇冠假日酒店召开。
2019年9月,世界睡眠研究会(Word Sleep Sociecy)正式接收中国睡眠研究会为成员组织;10月25日,中国睡眠研究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山东济南召开。
2023年3月19日,由中国睡眠研究会、人民网-人民数据(国家大数据灾备中心)、中睡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的中国睡眠大数据中心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
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该会的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该会的工作方针、任务。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领导该会的日常工作,并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产生和罢免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七)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负责筹措学会活动经费,领导该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一、三、五至九条款的职责,并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有到会常务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该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日常工作,涉及学会的重大事项应及时通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不得代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职权。
据2023年7月研究会官网数据,中国睡眠研究会下设8个工作委员会、14个专业委员会。
据2023年7月研究会官网数据,中国睡眠研究会会员超过3896人。
该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包括学生会员、普通会员、资深会员、终生会员与名誉会员)及单位会员(包括团体类单位会员和企业类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该会的会员,必须拥护该会的章程、自愿加入该会,并分别具有下列条件:
(一)学生会员:在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学习的睡眠科学及相关专业的研究生。
(二)普通会员:在研究、教育和生产企业部门从事睡眠科学(包括睡眠和与睡眠相关的其他学科)工作的人员。
(三)资深会员:积极参与学会各项活动,达到一定贡献值后自然升级为资深会员。
(四)终身会员:会员连续交纳会费满30年或一次交纳会费达到或超过同一数额者可注册为终身会员。
(五)名誉会员:学术上有杰出成就,支持该会工作或对中国睡眠科学做出贡献的中国睡眠科学家,或具备上述条件并对中国友好的外籍睡眠科学工作者,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可授予名誉会员称号,报中国科协备案。名誉会员免交会费。
(六)团体类单位会员:凡与该会专业范围有关的科研、教学等事业单位,以及有关依法登记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愿意参加该会有关活动,支持该会工作者,可申请为团体类单位会员。
(七)企业类单位会员:凡与该会专业范围相关产品的生产及营销单位,并愿意参加该会有关活动,支持该会工作者,可申请为企业类单位会员。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该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
(三)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该会的普通会员、终身会员和单位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学生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该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该会学术会议及学术活动的优先权。
(四)享受该会服务及取得有关学术资料的优先权。
(五)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该会章程,执行该会决议。
(二)维护该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该会委托的工作。
(四)积极协助和支持该会组织的技术培训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学术和科普活动;向该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照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会。会员2年内不履行义务由该会通知自己,通知后仍不履行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证标注有效期,中断续补后可发放新的会员证。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该会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围绕睡眠科学领域相关学科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举办睡眠领域的学术活动,包括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和讲学活动。
(二)编辑出版睡眠科学领域的刊物、书籍、音像制品等。
(三)开展睡眠科学知识的普及、继续教育、培训,推广睡眠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
(四)开展和促进国际睡眠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发展同中国国外睡眠相关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五)积极参与国家睡眠领域的科技政策制定和课题研究等工作。组织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对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提出科技建议,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科技进步,为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做贡献。
(七)开展科学论证、信息交流、咨询服务、业务培训,提出政策建议;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评价,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经政府部门批准开展科技奖励,培养和举荐人才。
(八)做好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一)会员会费。
(二)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拨款。
(三)捐赠。
(四)在核准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2021年5月14至17日,由亚洲睡眠学会主办,中国睡眠研究会承办的第三届亚洲睡眠学会学术大会暨第十三届中国睡眠研究会全国学术年会于在首都北京召开。大会开幕式由中国睡眠研究会理事长、大会联合主席黄志力教授主持。大会主席韩芳教授致欢迎辞。中国科协学术部程伟副部长、亚洲睡眠学会主席Seung Bong Hong教授分别致辞并祝贺大会召开。
2022年9月2至4日,由中国睡眠研究会主办,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承办的中国睡眠研究会第十四届全国学术年会在四川省成都市环球中心召开。该次大会以注重和突出基础与临床相关论题的研讨与学术交流为宗旨,从睡眠疾病的诊疗、研究进展、前沿动态、睡眠中心的建设等多个维度诠释了睡眠科学当前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023年1月6日,中国睡眠研究会与俄罗斯阿穆尔国立医学院、俄罗斯国立皮罗戈夫医科大学在黑龙江省鸡西市举办“中俄睡眠医学高峰论坛预备会”,会议特组织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参与该次预备会议。该次会由鸡西市委市政府、虎林市委市政府指导,中国睡眠研究会主办,黑龙江全乐制药有限公司承办。会议由中国睡眠研究会左和鸣秘书长主持。
2023年2月3至4日,由中国睡眠研究会主办的第四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交流会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共有50位来自全中国不同医院和高校的睡眠医学工作者前来参会。该次交流会旨在领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要求,提高该会会员科研基金申请书撰写水准,探讨睡眠觉醒科学的前沿问题,凝练睡眠医学的科学问题,特邀请到在临床睡眠研究和基础睡眠研究中的中国国内专家和教授为参会代表进行分享和交流。
2016年12月,中国睡眠研究会获“2016年度全国学会科普工作优秀单位”。
2022年3月17日,由中国睡眠研究会、慕思集团联合主办的2022“3.21”世界睡眠日中国主题发布会暨科普活动启动仪式在中国科技会堂举办。
2023年3月17日,中国睡眠研究会理事长黄志力向社会发布2023年世界睡眠日,中国主题是“良好睡眠,健康之源”。
中国睡眠研究会会徽由太极和蛇杖组成,分别为中国和睡眠的象征,上方为学会的中文名称,下方为学会的英文名称。
该会宗旨是促进睡眠学科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睡眠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睡眠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睡眠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睡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睡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健康素质服务,为睡眠学科建设和发展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