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书法家协会

更新时间:2024-04-23 20:07

中国石油书法家协会成立于1991年5月,负责组联、创作、展览、评审、培训、理论等日常工作,组建了《中国石油书法通讯》编辑部和中国石油四方印社,并相继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创作委员会、篆刻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刻字与硬笔委员会。协会在石油系统局级单位中设立了22个分会,各分会设有专兼职干部30余人。协会现有地市级会员3620人,省部级会员1080人,国家级会员102人。

协会简介

截止到2010年,石油书协始终坚持党的文艺方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自觉接受老干部局的领导,接受石油文联和中国书协的业务指导,按照“贴近企业、贴近职工、贴近一线”的要求,本着“一手抓普及、一手抓提高”的宗旨,开展了大量的、丰富多彩的书法艺术活动,受到广大石油职工的热烈欢迎,为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发展作出了贡献。石油书协的整体水平一直在全国产业(企业)中名列前茅,2006年11月,石油书协被中国书协吸收为全国产业(企业)范围内唯一一家团体会员单位。

中国石油书法家协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系统(含海洋石油)职工书法展览、比赛的组织与开展工作;负责全系统各企事业单位书法活动调研工作;负责全系统职工群众书法培训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任务;负责石油书协与中国书协及各省(市、自治区)、各部委、各产业系统书协的工作联系;负责全系统书法协会会员的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与开展全系统书法艺术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系统篆刻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召开全系统书法方面有关工作会议。

协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中国石油书法家协会是在中国石油文化艺术工作者联合会领导下的全国石油系统专业和业余书法作者的艺术团体。

第二条中国石油书法家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致力于繁荣和发展石油系统书法艺术事业,为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会 员

第三条中国石油书法家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凡石油系统局级以上单位均可申请团体加入本会,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凡石油企事业单位职工,赞成本会章程,在本会及省级以上书法组织主办的正规级展览中有作品获奖或入选,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作品或理论文章以及在书法教育、编辑、组织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个人申请入会者须由本会会员介绍,由所在单位书协或有关部门推荐,填写申请表,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批即为本会会员。凡已是地方省级以上书协会员,愿加入本会者,填写申请表不再进行审批手续,即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受本会福利,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有退会自由。

第七条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决议,积极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经常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应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以中国石油书法家协会的名义从事与本会宗旨不相符的活动。会员如有违法乱纪受法律制裁或严重影响本会声誉者,开除其会籍。如有违反本会章程,经教育不改者,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给予处分直至开除会籍。

任 务

第八条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本会立足石油系统,面向基层、面向职工,以书法专业创作和群众性书法活动相结合。鼓励并组织会员学习政治理论、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努力提高石油书法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条(一)本会继承和发扬我国书法艺术的优秀传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倡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多样化。

(二)开展理论研究及学术交流,组织展览、比赛及评奖,推动石油书法教育,培养石油书法人才,壮大石油书法队伍,繁荣石油书法创作。

(三)本会重视、支持石油各企事业单位书法组织和群众性书法活动,并以多种形式加强与各界的联系,促进石油书法艺术的普及与提高。

第十一条本会加强与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产业(企业)文联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书协的联系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同时加强与中央各部委、各产业系统书协及各省(市)书协的联系,以取得支持与交流。

组 织

第十二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单位或团体会员推荐及本会特邀产生。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会务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中的理事、常务理事人选采取商定名额、各单位和团体会员推荐,经代表大会通过产生,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可增补少数其他方面人选加入理事会。

第十四条本会设名誉主席二人,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每二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

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职权领导本会工作。

根据精简的原则,设立办事机构,由正副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本会设立“石油书法艺术之花奖”,对在书法创作方面有突出成就者给予表彰。该奖每四年评选一次,每次评出三人,获过此奖者以后不再参加评选。此奖乃全国石油书法最高奖。

经 费

第十七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上级拨款。

(二)、各种渠道赞助。

(三)、创收。

第十八条经费开支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举办全行业性书法活动及会议。

(二)、出版石油书协有关宣传资料。

(三)、书协日常办公费。

(四)、其它合理开支。

附 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中国石油书法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其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章程条文解释权属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条中国石油书法家协会简称中国石油书协,会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邮编:100724)。

协会动态

2024年4月23日上午,中国石油书法家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国石油(长沟)国际化人才培训中心召开,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本次共有109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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