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2 13:13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RIPED)是引领中国石油全球油气勘探开发业务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研究机构和油气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力军,统筹发挥油气行业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油气战略研究中心、中国石油上游研究总院“三位一体”总体功能,是中国石油油气勘探开发重大理论技术“策源地”和战略规划与决策参谋中心、技术支持与成果转化中心、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中心,全面建设世界一流研究院。
1955年12月,为适应加速国家石油工业发展的需要,石油工业部通知石油设计局着手进行研究所的筹建工作,并暂定名为“石油工业部中央研究所筹建处”。
1956年3月,国务院批准石油工业部提出的报告:同意建立北京石油炼制工业研究所、北京石油地质勘探研究所、改建抚顺页岩油研究所。
1956年7月,石油工业部根据国务院第三办公室的批复:石油部中央研究所筹建处更名为“北京石油炼制研究所筹建处”,同时成立“北京石油地质勘探研究所筹建处”。
1958年9月,石油工业部决定:北京石油炼制研究所筹建处和北京石油地质勘探研究所筹建处合并,成立石油科学研究院筹建处。
1958年11月,石油工业部决定:正式成立石油工业部石油科学研究院;抚顺页岩油研究所、锦州石油六厂研究所、四川天然气研究室均归石油科学研究院直接领导。
1959年1月,国务院决定:张俊任石油科学研究院党委第一书记、院长,侯祥麟、翁文波、宋冠英任副院长,任成玉任党委书记,林风任副总工程师。
1960年5月,研究院开发室和钻井机械室搬迁至大庆,组建松辽研究站,院勘探开发绝大部分科研人员投入大庆会战。
1962年12月,中共石油科学研究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
1963年10月10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李先念、聂荣臻、薄一波等中央领导接见石油科学报告会等3个会议的代表,侯祥麟等主要院领导及20多名科研人员被接见。
1965年2月,石油地质综合研究所正式成立,即“地质二线”。
1966年1月,石油部决定设立石油部“地质二线”、“炼制二线”。院地质研究人员全部划归“地质二线”,院内地质部分研究工作全部停止。一部分炼制研究人员参加石油部“炼制二线”工作。6月,院成立“文化革命”小组,“文化大革命”开始席卷全院。11月,研究院首批23名科研人员去大庆。
1967年2月,全院停止了工作。1966年至1970年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院科研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1968年1月,成立石油科学研究院革命委员会。
1968年8月,石油工业部军管会向石油科学研究院派驻军管组。
1969年4月,院第一批干部及科技人员400人左右被下放到湖北潜江石油部“五七”干校。
1969年11月,院第二批干部及科技人员400人左右被下放到潜江“五七”干校。
1970年6月,石油科学研究院归属燃料化学工业部领导。
1971年8月,燃料化学工业部军管会决定:石油科学研究院和六二一厂合并(仍各保持独立建制),更名为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兼六二一厂。
1972年5月,中共燃化部党的核心小组会决定成立石油勘探开发规划研究院。5月20日,将原石油科学研究院的地质研究机构单独设置改名为“燃料化学工业部石油勘探开发规划研究院”。
1972年7月,石油科学研究院的炼油化工研究机构独立成立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六二一厂独立建制由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领导。
1972年11月,燃料化学工业部办事组决定:将北京石油机械厂从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划归石油勘探开发规划研究院领导。中旬,原石油科学研究院人员首批从湖北潜江石油部“五七”干校返京,回院工作。
1973年3月,石油部决定成立地球物理会战指挥部,由石油部领导。
1974年9月,规划院通知大庆、胜利、辽河、华北、吉林、四川、新疆、江汉、玉门、青海、长庆、河南、延长等油田会战指挥部石油管理局“关于编制全国油田开发图册的几点要求”,并定10月10日在北京院召开。
1975年1月,石油勘探开发规划研究院由石油化学工业部直接领导。
1978年3月,石油勘探开发规划研究院由石油工业部领导。
1978年3月18日,全国科学大会在北京召开,石油勘探开发规划研究院主持完成和合作完成的重大科技成果有8项受到表彰。
1978年4月,石油工业部决定:以石油勘探开发规划研究院为基础,建立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行政级别为正局级。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全国综合性的、战略性的、长期性的研究工作,开展石油勘探开发的基础理论研究工作,做好石油科学的精尖研究工作。由此奠定了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国的石油勘探开发综合性科研机构的重要地位。
1978年6月,石油工业部党组决定:将华北石油会战指挥部渤海湾研究所、江汉石油管理局南方石油地质研究所、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油田化学研究室划归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领导。
1978年9月,石油部党组决定,建立中共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临时委员会。
1980年4月,石油工业部政治部批复:同意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临时党委设立纪律检查组。
1980年5月,石油工业部下发《关于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与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交界线确定的通知》,经协商确定了两院分界线。
1980年11月26日,研究院总工程师翁文波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这是“文化大革命后”中国科学院恢复学部活动,第一次进行学部委员增补,共选举增补283名。
1981年6月,“石油部呈报国务院“关于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人员编制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明确:研究院主要承担全国石油地质勘探、油田开发、钻井、专用机械等生产应用科学研究和长远性课题的研究以及基础理论研究等任务。”
1981年11月2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为石油地质、油气田开发工程。
1982年,《大庆油田发现过程中的地球科学工作》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翁文波、余伯良、邱中建、田在艺、胡朝元、李德生等23人获此殊荣。
1983年1月,院举行首届硕士研究生证书授予典礼。
1984年1月,院研究生部成立,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研究院为“石油地质与勘探”“油气田开发工程”两个专业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免检单位。
1984年12月,经报请国家科委批准,石油工业部决定:将华北石油管理局北部地区研究分院划归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领导,并更名为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廊坊分院,为院属处级单位。
1988年9月,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
1988年12月,总公司决定:石油工业部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更名为总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
1990年10月,总公司决定:廊坊分院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局级。
1991年1月,总公司决定:成立“中加石油技术交流培训中心”,办公地点设在研究院。
1998年7月,总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管理。
1998年8月,集团公司决定:原总公司江汉机械研究所、江汉测井研究所自1998年1月1日起,划归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管理。
1998年12月,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将原总公司西北石油地质研究所和杭州地质研究所,自1999年1月1日划归研究院管理。
1998年12月,集团公司决定,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CNODC)研究中心,作为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的下属处级单位,接受CNODC和研究院的双重领导。
1999年2月,研究院举行海外研究中心挂牌成立大会。
1999年11月30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决定:研究院划入股份公司的科研研发等核心业务部分定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事业法人)(简称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属于股份公司直属科研单位。非核心业务仍留在集团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委托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代管。
2000年7月,研究院完成体制改革,由科研单位转制为企业研究院。
2000年10月,股份公司对研究院《关于西北地质研究所更名为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西北地质研究所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简称“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
2001年2月,集团公司《关于部分转制科研机构更名的通知》决定: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更名为中国石油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廊坊分院更名为中国石油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廊坊分院(分支机构)。
2001年6月,股份公司正式明确勘探开发研究院“一部三中心”的定位和职责,即:油气勘探开发战略决策参谋部、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中心、重大应用基础理论和高新技术研发中心、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中心。
2003年1月,江汉测井研究所成建制划归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中国石油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除北京石油机械厂、江汉机械研究所)相关资产及全部人员整体划入股份公司,由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实行全面管理,中国石油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的牌子继续保留。
2006年3月,集团公司决定: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研究中心更名为中油国际海外研究中心,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局级;北京石油机械厂、江汉机械所成建制划入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管理。
2007年7月,股份公司决定:在杭州地质研究所基础上,组建股份公司杭州地质研究院(副局级),简称中国石油杭州地质研究院。
2007年11月,杭州地质研究院举行成立暨揭牌仪式。
2008年9月,股份公司下发文件决定,正式将海外研究中心与研究院合并重组为新的勘探开发研究院,列入股份公司机构序列管理。撤销海外研究中心建制,海外研究中心资产、人员纳入研究院。
2017年4月,经上报股份公司人事部同意:撤销廊坊分院建制;按照“一院两区”模式,勘探开发研究院和廊坊分院优化整合。
2017年5月,集团公司党组决定:设立党组纪检组驻勘探开发研究院纪检组;勘探开发研究院不再设立纪委及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2017年11月,集团公司在重要和特大型分公司模拟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规则,中国石油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由全民所有制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并委派执行董事。
2017年12月,股份公司批复:同意组建海外研究中心,同时挂中国石油国际研究中心牌子,机构规格为副局级,接受勘探开发研究院与中油国际双重领导。
2018年9月,集团公司明确勘探开发研究院为一级一类企业。
2020年7月,勘探开发研究院全面推行机构和领导人员岗位层级类别管理,机构规格不再按处级、科级进行管理,领导人员职务级别相应套转。
2021年4月,按照业务协同、专业化发展和产业链国内外一体化统筹的思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优化调整业务板块划分,构建油气和新能源、炼化销售和新材料、支持和服务、资本和金融四大业务板块(子集团);勘探开发研究院按照业务属性归口为油气和新能源板块内部机构。
2021年6月,股份公司决定:对勘探开发研究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2021年12月,股份公司决定:成立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暂按照二级特类正管理,委托勘探开发研究院管理。
2022年3月,集团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决定:同意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按直属企业管理。
研究院包括北京院区(含廊坊科技园区)、西北分院和杭州地质研究院3个院区,业务领域涉及油气勘探、油气田开发、采油采气工程、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信息与决策支持、研究生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方面。北京院区设有9个职能部门、32个科研单位、6个科技支撑和服务保障单位;西北分院下设7个职能部门、8个科研单位和1个服务保障单位;杭州地质研究院下设5个职能部门、5个科研单位和2个服务保障单位。
研究院拥有员工近27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近2100人,在职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在职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集团公司首席专家1名、企业首席技术专家17名、企业高级技术专家58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54人、高级工程师1596人,硕士以上学历2090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北京院区有133名,西北分院有11名,杭州地质研究院有10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在职):邹才能、张水昌
中国工程院院士(在职):赵文智、刘合、李宁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提高采收率国家重点实验室、页岩气国家能源页岩气研发(实验)中心、国家能源CO2驱油与埋存技术研发(实验)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点实验室:油气地球化学实验室、油气储层重点实验室、盆地构造与油气成藏重点实验室、碳酸盐岩储层重点实验室、地球物理重点实验室、测井重点实验室、天然气成藏与开发重点实验室、油层物理与渗透力学、三次采油重点实验室、稠油开采重点实验室、采油采气重点实验室、油田化学重点实验室、油气藏改造重点实验室、非常规油气重点实验室
据2017年7月研究院官网显示,国家能源页岩气研发(实验)中心拥有全自动X衍射仪、高精度页岩气含气量测试装置、扫描探针显微镜及制样系统、研究级材料偏光显微镜、气体等温吸附测试装置、X射线CT显微镜、全自动应变测试系统等仪器设备。提高石油采收率国家重点实验室拥有设备696台/套,其中大型仪器40余台/套(自主知识产权13台/套)和大型数值模拟软件10套;建成支撑油气形成与资源预测、化学驱提高采收率等方向的6个科研条件平台。
据2017年7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官网显示,中国石油数据中心、中国石油勘探开发资料中心设在研究院,存有勘探开发数据资料和科技文献,配有计算机软硬件资源及信息网络系统。
据2017年7月研究院官网显示,研究院与30多个国家的石油公司、研究机构、大学和国际学术组织建立了学术交流合作关系,与国内外十几所大学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截至2023年底,研究院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94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1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1185项。2019年-2023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中国专利奖4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奖78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455件,完成软件登记874个,制修订国家及行业标准94项。
《石油勘探与开发》创刊于1974年,为中国能源领域重要的学术期刊,以促进石油地质勘探、油气田开发、石油工程、碳中和、新能源、新领域的理论技术发展与学术交流为办刊宗旨,开设“油气勘探”、“油气田开发”、“石油工程”、“碳中和新能源新领域”等栏目。
《石油勘探与开发》2001年被Ei数据库收录、2012年被美国SCI(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收录,是国内30余种Ei、SCI同时收录的科技期刊之一。《石油勘探与开发》2023年SCI影响因子为7.0,排名全球SCI期刊石油工程类第一,位于Q1区,在SCI期刊地球科学类位于Q1区;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影响因子为6.277,在中国2151种科技核心期刊中排名第2。
《石油勘探与开发》2021、2013年两次获得“中国政府奖期刊奖提名奖”,连续21年获得“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称号,连续7届被评为“中国权威学术期刊”,连续12届被评为“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
《石油勘探与开发》除被SCI、Ei收录外,还被美国地质信息数据库(Geo-Ref)、美国石油文摘(PA)、美国化学文摘(CA)、爱思唯尔公司的Scopus引文数据库、美国剑桥科学文摘数据库(CSA:MI)、俄罗斯《文摘杂志》(AJ)、日本科学技术社数据库(JST)、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等国内外知名科学文献数据库、各大研究机构和大学图书馆收录,是送国务院办公厅供中央领导参阅的重要学术期刊。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唯一一家经国务院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且是唯一拥有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技术培训中心(研究生部)作为研究院 “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中心”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承担着高学历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人才交流基地、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三大职能。
截至2024年9月,研究院设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包括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博士后流动站。与中国科学院共建的渗流流体力学研究所拥有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质工程、油气资源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井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油气信息工程、油气田化学工程、井下控制工程
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机械设计及理论
博士后流动站: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截至2024年9月,研究院拥有博士生导师82人,其中在招院士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145人。
在招中国科学院院士导师:贾承造、张水昌
在招中国工程院院士导师:苏义脑、袁士义、胡文瑞、孙龙德、赵文智、刘合、邹才能、孙金声、李宁、程杰成
研究院研究生部设有助学金、奖学金、助研补助、医疗及保险、孙越崎奖、王涛奖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助等奖助学金。
硕士生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博士生研究生:学制为3-4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担负研究院在职职工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任务,还承担面向石油企事业单位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涉及勘探开发方面的业务,其次还进行英语、计算机、文化与管理方面的培训。
田在艺(1989)、赵文智(2003)、邹才能(2009)、胡素云(2019)
徽图样为红黄两色构成的十等份花瓣图形,称谓“宝石花”。标识色泽为红色和黄色,取中国国旗基本色并体现石油和天然气的行业特点。标识整体呈圆形,寓意中国石油全球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十等份的花瓣图形,象征中国石油多项主营业务的集合。红色基底凸显方形一角,不仅体现中国石油的基础深厚,而且寓意中国石油无限的凝聚力与创造力。外观呈花朵状,体现了中国石油注重环境,创造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责任。标识的中心太阳初升,光芒四射,象征着中国石油朝气蓬勃,前程似锦。
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形成了丰厚的企业文化积淀,培育了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等为代表的优秀企业文化。
使命:我为祖国献石油
宗旨:为中国石油发展提供不竭的科技动力
李国欣 股份公司副总地质师兼勘探院党委书记、油气新能源公司党委委员、总地质师
窦立荣 勘探院执行董事、院长、党委副书记、中油国际党委委员、总地质师
周敬成 党委委员、驻勘探院纪检组组长
付永强 党委委员、副院长、安全总监
李 勇 党委委员、副院长兼海外研究中心主任
宋 永 党委委员、副院长、总地质师
吕伟峰 党委委员、副院长
位云生 党委委员、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