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

更新时间:2023-11-17 21:18

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China Society for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Information,CSSTI)于1964年筹备,正式成立于1978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一级社团组织,其主管部门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挂靠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发展历史

1964年6月18日,由武衡发起,经中国科协批准成立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筹委会,后因“文化大革命”未能开展活动。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并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同意恢复活动。

1978年8月30日,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在苏州开会正式成立。

1983年11月11至14日,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烟台召开。

1988年4月25至27日,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1993年9月14至17日,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六届学术年会在青岛召开。

1998年,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召开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

2003年,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

2009年11月,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5年7月12日,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成都召开。

2020年12月5日,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该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学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该学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聘任;

(八)领导该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制定、审查学会年度工作计划,领导所属机构开展活动,负责筹措该学会的活动经费并监督其经费使用情况。

(十一)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该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常务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据2023年9月学会官网数据,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下设6个工作委员会、11个专业委员会、1个分会。

组织会员

该学会的会员包括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外籍会员。

申请加入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该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该学会的意愿;

(三)在该学会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个人会员: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情报(信息)或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技情报(信息)工作或学术研究两年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者;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领导干部或相关的产业界人士。

(五)团体会员: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情报(信息)人员,愿意参加该学会活动,支持该学会工作的科技情报(信息)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各部委科技情报(信息)机构、各省市科技情报(信息)机构及其它科研、教学及生产等企、事业单位或学术团体。要积极吸纳科技情报(信息)领域企业成为团体会员。

(六)外籍会员: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中国友好,并愿意与学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外籍会员可优惠获得学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学会在中国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

该章程以下规定不含外籍会员。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一)该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该学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优先获得该学会提供的服务;

(四)对该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该学会的章程,执行该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该学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该学会委托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该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该学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积极组织开展情报学理论与方法的学术研究与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推动情报学理论与方法的创新。

(二)弘扬科学精神,大力普及科学技术和科技情报(信息)知识,组织各种类型、层次和渠道的交流活动,传播先进科技知识和科技情报(信息)知识,推广应用情报学新方法新技术。

(三)加强与各类信息机构,特别是与企业之间的横向联合与协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面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开展中介服务,促进信息服务产业的发展。

(四)开展民间国际科技情报(信息)交流,发展同中国国外科技信息团体和信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开拓合作渠道和项目。

(五)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加强海峡两岸科技情报(信息)界的交流与合作。

(六)开展情报学理论方法和相关的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

(七)按照规定,开展“情报科学奖”相关的评奖活动。

(八)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全国科技情报(信息)机构开展不同层次科技情报(信息)工作研讨,促进科技情报(信息)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九)组织全国科技情报(信息)机构和地方科学技术情报学会、团体会员的交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促进地方科学技术情报学会建设与发展。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积极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可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任务。组织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建议。

(十一)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科技情报(信息)学术和科普书刊。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社会捐赠;

(二)政府和社会资助

(三)会员会费;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会议交流

2019年11月8至10日,由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和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共同主办的“中国情报学年会暨情报学与情报工作发展论坛”在武汉举行。来自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100余所高校情报学专家学者、各省区情报科研院所主要负责人、相关期刊编辑、情报学教育一线的教师及学生代表等360余人参加该次论坛。副校长夏立新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2021年9月28至29日,由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中国国防科学技术信息学会、全国高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吉林大学联合主办,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承办的中国科协2021年度重要学术会议:“2021年中国情报学年会&情报学与情报工作发展论坛暨第十一届全国情报学博士生学术论坛”在长春举行,会议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召开的形式,全国情报学专家学者、高等院校情报学教育一线师生、情报科研院所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相关学术期刊负责人等180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参加了该次论坛。

2022年8月26至28日,由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中国国防科学技术信息学会、全国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承办的“2022年中国情报学年会&情报学与情报工作发展论坛暨第十二届全国情报学博士生学术论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主题为“剧变中的守正与创新——情报学的智慧与方案”。

2023年7月12日,2023年中国情报学年会暨情报学与情报工作发展论坛、全国情报学博士生学术论坛在长沙开幕。该届年会由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中国国防科学技术信息学会、全国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湘潭大学联合主办,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省科学技术情报学会承办,是首次由地方科技情报研究机构和情报学教育高校共同承办的学术会议。

学术期刊

情报学报》是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会刊,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由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办。创刊于1982年,为月刊,主要刊载情报科学领域的学术论文或高质量的综述评论。重点关注信息、知识、情报相关的理论、方法、技术与应用,内容包括:信息搜集与过滤、信息组织与检索、信息分析与服务,知识获取与构建、知识组织与标引、知识利用与服务,情报收集与监测、情报分析与转化、情报传递与服务等。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认定的A类期刊,同时收录于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武大《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

情报工程》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与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办的专业性学术刊物,该刊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已被数字化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维普)、《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引文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超星学术期刊“域出版” 等收录。

现代情报》(原名《情报知识》)杂志是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主管,吉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联合主办的信息资源管理领域综合性学术期刊。该刊于1980年创刊,每年12期。主要栏目有情报理论与前瞻观点、信息组织与信息检索、用户行为与用户研究、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数据分析与大数据挖掘、信息分析与竞争情报、信息传播与信息规制、情报业务与情报服务、数据治理与数据共享、信息计量与科学评价、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研究综述与前沿进展、他山之石等。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社会科学卷)、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国际交流

据2023年9月学会官网数据,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组织过9个代表团、百余人次参加美国情报学会年会,FID大会,亚太地区信息大会和海峡两岸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参观访问;先后派团访问过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意大利、比利时、荷兰、日本、加拿大、泰国、马来西亚、印度等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地区,与世界各国科技信息专家建立了广泛联系。

人才培养

情报科学奖

“情报科学奖”是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为鼓励科技情报领域对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新创造,奖励优秀的科技情报工作者与团队在情报事业发展方面所做出的卓越成就和重要贡献而设立,自2017年起每两年评选一次。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的会徽为一个蓝色箭头,代表着学会的主要方向为科学技术情报,会徽下方为学会的中英文名称。

学会宗旨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作风,团结组织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促进科技情报(信息)知识普及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情报学学科建设与发展,促进科学技术情报(信息)事业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市场繁荣发展,推动科技情报(信息)行业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贡献。反映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情报(信息)工作者服务。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