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25 11:13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力资源规划、政策、规章制度等的研究制定,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各类人才计划、博士后等综合管理,机构设置、事业编制与岗位配置管理,薪酬、激励、保障等人事管理,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院机关人事管理等,对口联系国家有关部门,承担院领导交办的工作。
部署和组织全院正确执行国家相关人事人才政策,研究和探索国立科研机构的人事人才工作规律,制定全院人力资源规划,指导院属各单位建立并完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新机制;
负责对院属机构及其岗位进行管理,完善岗位聘用制度和人员流转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科学规划人才队伍;
规范并组织实施薪酬分配制度,推进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优化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
协调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承担我院各类高级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院级各类人才培养计划;
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负责院属各单位(含机关各部门)的所(局)级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规划工作,并承担对所(局)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对外干部交流工作;
宏观指导和协调全院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工作,制定我院高等教育宏观政策,作为我院教育主管部门,承担上行下达、争取各类教育资源、组织院级教育项目等工作;
调查研究各创新基地的人力资源状况和需求,为创新基地建设和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负责推动并组织实施我院与院外系统的人才交流和合作;承担院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的组织机构
局 长: 李和风 (兼任机关党委书记)
主持局和机关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干部处、监督处、教育处工作。
副局长: 苗 鸿
分管机构处、薪酬处、机关人事处的工作。
副局长: 陈晓峰
分管综合处、规划处、人才处工作。
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陈光
分管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1. 负责组织开展科技人才成长、成长环境等规律研究与科技人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2. 承担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事务工作;
3. 负责国家有关人才项目的实施;
4. 负责院级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的方案和管理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
5. 承担高级科技专家等综合管理事务工作;
6. 对院属机构人才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7. 承担院王宽诚基金项目等日常管理事务工作;
8. 对口联系国家有关部门,负责驻外使领馆院派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相关管理工作;
9. 承担局领导安排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