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学会

更新时间:2023-11-17 21:34

中国稀土学会(The Chinese Society of Rare Earths,CSRE)成立于1979年11月,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是稀土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相关单位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联系稀土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国家发展稀土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中国稀土行业的科技组织,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发展历史

1979年11月,中国稀土学会成立。

1990年3月11至13日,中国稀土学会第一届第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

1991年1月29至30日,中国稀土学会理事换届会在北京召开。

1993年9月29至30日,中国稀士学会二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举行。

1998年10月9至10日,中国稀土学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04年4月21至22日,中国稀土学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06年6月1日,由中国稀土学会主办、赣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国稀土学会四届二次理事会暨中国(赣州)稀土发展战略研讨会在赣州市赣南宾馆会堂开幕。

2007年8月7日,中国稀土学会四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内蒙古包头市召开。

2009年11月17至20日,中国稀土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3年4月11日,中国稀土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十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5年6月17日,中国稀土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十八次常务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6年12月18日,中国稀土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2017年12月8日,中国稀土学会在北京召开六届二次理事会。

2018年7月17日,中国稀土学会六届三次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

2021年12月3日,中国稀土学会入选中国科协公布的特色创新学会拟支持学会名单,拟支持金额为20万元。

2022年3月25日,中国稀土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召开,大会在中国钢研科技集团、钢铁研究总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大学、包头稀土研究院、长春应化所、厦门稀土研究所、成都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江西理工大学、稀土催化创新研究院(东营)有限公司设立了11个分会场,共289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荣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七)决定终止事宜;

(八)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及常务理事,聘任、解聘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与解聘;

(八)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学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十一)决定学术年会、国际会议召开的内容与方式;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并有委托投票权,一名代表只能接受一人次委托。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由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据2023年4月学会官网显示,中国稀土学会内设6个办事机构,下设4个地方学会组织、1个工作委员会、4个期刊编辑部以及25个专业委员会。

组织会员

据2023年4月学会官网显示,中国稀土学会有个人会员8200名,单位会员90家。

学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包括普通会员、学生会员和外籍会员。

凡承认学会章程,有加入学会意愿,在学会的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积极参加并支持学会活动,并满足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入会。

(一)普通会员:1、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科技人员和技术骨干;2、获得硕士学位(含)以上者;3、热心参与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稀土行业管理工作者;

(二)学生会员:在读研究生和大学本科三年级(含)以上的学生。学生会员从学校毕业后,满足基本条件的可由自己申请并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可转为普通会员;

(三)外籍会员: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中国友好,并愿意与学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外籍会员可优惠获得学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学会在中国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

(四)该章程以下规定不含外籍会员。

单位会员:与学会学科或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合法设立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港澳台地区民间社会团体除外)。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个人会员须经二名(含)以上的普通会员或学会分支机构或所在单位介绍;

(二)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参加学会的活动;

(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学会的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学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业务资产

(一)开展与稀土科学技术相关的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生产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学科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

(二)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稀土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

(四)开展相关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编辑出版、发行学会刊物、科技书刊、科普读物、信息资料及音像制品,完善并充分发挥学会网站功能,及时有效传播科技信息;

(六)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决策咨询服务,组织会员和稀土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发展战略、区域规划和有关法规的制定,开展科学论证,提出稀土科技与产业政策建议,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接受委托或承担组织科技项目攻关、研究和评估与评价,提供技术咨询和中介服务;

(七)培养和举荐稀土科技人才,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和团体标准制定;

(八)反映学会会员和稀土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学会会员和稀土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九)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组织、举办科技展览,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十)积极发展会员,完善组织建设,完成中国科协等上级部门交办、委托的工作和任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和社会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基金;

(七)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2019年5月16日,由中国稀土学会主办,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研究院(江西理工大学)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协办的第九届国际稀土开发与应用研讨会暨2019中国稀土学会学术年会在北京召开。

2022年8月18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中国工程院、中国稀土学会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共同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包头·稀土产业论坛暨中国稀土学会2022学术年会召开。与会的14位院士、专家学者、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代表围绕“提升稀土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主题,共话产业上下游深入对接,助力稀土产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新阶段。

学术刊物

中国稀土学报》是中国稀土学会会刊、由中国稀土学会和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办,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北京大学协办,是报道稀土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的稀土类综合性学术刊物。主要报道有关稀土化学与湿法冶金,稀土金属学与火法冶金,稀土新材料,稀土固体物理与固体化学,稀土应用研究,稀土分析检测;稀土地质、矿物和选矿等方面的学术论文、综合评述、研究快报、研究简报和科技快讯等。刊登有创新内容、实验数据较完整且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成果及热点研究领域的领先成果的首发论文。内容涉及稀土化学,地质选矿、冶金、钢铁、合金、农医、理化分析测试技术以及稀土发光材料,纳米材料、磁性材料、催化材料,能源材料、超导材料、复合材料、半导体材料、陶瓷材料等新材料等方面的理论与应用基础研究。

Journal of Rare Earths》(稀土学报英文版)于1990年创刊,由中国稀土学会和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办,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北京大学协办,是报道稀土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的稀土类综合性学术刊物。主要报道有关稀土化学与湿法冶金,稀土金属学与火法冶金,稀土新材料,稀土固体物理与固体化学,稀土应用研究,稀土分析检测;稀土地质、矿物和选矿等方面的学术论文、综合评述、研究快报、研究简报。

稀土》是中国稀土学会会刊,是一份以反映中国稀土提取和应用科学特点的科技刊物。《稀土》杂志的宗旨是宣传、推进稀土资源综合利用,反映稀土科研现代水平,沟通科研与生产的联系,为发展中国的稀土事业服务。《稀土》辟有研究论文、综合评述、研究简报、产业与市场、市场行情、行业动态等栏目。该刊内容新颖、广泛、实用性强,涉及稀土地质、选矿、提取、化学、物理、生物等学科的研究,交流稀土应用于钢铁、机械、有色金属、电子、化工、玻璃、陶瓷、轻工、农业、医药等领域发展及超导、激光、永磁、荧光、新材料等高技术方面的应用。

荣誉表彰

201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首批评为4A级社会团体。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为促进中国稀土产业、科技、学科发展,开展综合性、高水平稀土领域学术交流,搭建产学研交流平台,中国稀土学会设立了“中国稀土学会青年科学家奖”。

稀土科学技术奖由中国稀土学会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联合设立,遵照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使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对在稀土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从而调动稀土相关领域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创新,促进中国稀土产业的结构优化、市场化、国际化和可持续发展。

科普教育

2016年7月28日,中央电视台组织了第十期科教频道编导人员科普讲座,中国稀土学会副理事长龚斌应邀为该期活动作了《漫谈稀土》科普讲座,他从稀土元素、稀土产业、稀土应用材料及应用、稀土环境保护及资源回收、稀土行业问题和展望五个方面作了讲解。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稀土学会会徽颜色为红色,是由CSRE变形而来,RE是稀土英文名的缩写。

该会会徽图形如下:

学会宗旨

学会的宗旨是学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和动员稀土科技工作者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稀土行业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支撑稀土行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把创新摆到稀土行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

现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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