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

更新时间:2022-09-11 20:29

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是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初始名单,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定后发布。

评估办法

评估依据

依据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制定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银发〔2020〕289号),自 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参评范围

若某银行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则应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范围:

1.以杠杆率分母衡量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在所有银行中排名前 30。

2.曾于上一年度被评为系统重要性银行。

评估流程

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按照以下流程每年开展一次:

1.确定参评银行范围。

2.向参评银行收集评估所需数据。

3.计算各参评银行系统重要性得分,形成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

4.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分析作出监管判断,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作出调整。

5.确定并公布系统重要性银行最终名单。

评估方法

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得分,并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监管判断,综合评估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

阈值和分组

得分达到 100 分的银行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按系统重要性得分进行分组,实行差异化监管。各组分界值如下:

第一组:100 分至 299 分。

第二组:300 分至 449 分。

第三组:450 分至 749 分。

第四组:750 分至 1399 分。

第五组:1400 分以上。

附加监管

依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银保监会依法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实施微观审慎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按照《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的要求,持续做好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工作,增强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合力,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附加监管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基础上,还应满足一定的附加资本要求,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组,第一组到第五组的银行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若银行同时被认定为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不叠加,采用二者孰高原则确定。

发展历史

2021年10月15日,为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于2020年数据,评估认定了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6家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4家城市商业银行。

2022年9月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2022年度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认定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其中国有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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