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

更新时间:2022-07-28 16:19

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Chinese old culture and Art Festival)创办于2008年。是全国老龄办为落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精神,配合全国敬老月活动,丰富广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基层老年文化的蓬勃开展,营造欢乐祥和、健康文明的社会文化氛围而创办的。艺术节本着“交流发展共享、和谐”的宗旨,每两年举办一次,已成功举办过两届。是全国老年文化活动中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中国老年文化艺术的盛会。

简介

规格高。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是在党和国家领导的关怀下举办的国家级的老年文化活动。全国老龄委、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出席开幕式,国家领导人出席每年重阳节期间举办的颁奖文艺晚会,与全国各族各界老年人共庆佳节。

规模大。参加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的文艺演出团队来自31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参赛团队千余个,专家、名人百余位,参与和支持艺术节活动的涉老机构、部委和单位数千个,全国各地观摩交流的人员,每届都超过万人。

范围广。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项目设置丰富,参与性强,活动内容广泛。历届艺术节都给老年人提供了广阔的交流展示平台,文艺演出、书画摄影、国际交流、旅游观光;理论研讨、展览展示、慈善公益活动等,形式多样,满足了老年群体多元文化需求。

影响深。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深受广大老年朋友的喜爱,社会各界的好评,已经成为荟萃全国老年文化事业和老年优秀艺术新成果,展现中国老年人积极向上新风貌,使更多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重要平台,同时也成为繁荣地方文化,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品牌。她必将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高潮做出积极的贡献。

章 程

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老艺节)系经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举办的全国性老年艺术活动,2008年在北京启动。艺术节组委会热烈欢迎全国各艺术团体报名参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老年文化艺术的交流展示,进一步推动基层老年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欢乐祥和、健康

文明的社会文化氛围,展现全国老年文化事业取得的新成果,展现当代老年人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

风貌,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第二条 各地区、各民族爱好艺术的老年团体,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老艺节

第三条 无特殊原因,老艺节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老艺节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承办。其主、承办单位可根

据当届实际增减。

第五条 经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批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慈爱文化发展基金委员会全权负责老艺节各项筹备组织工作。

第六条 老艺节各项大赛评委由组委会选定的专家担任。

第三章 时间、地点

第七条 每届老艺节各项大赛开赛定于当年初至年底在全国不同的各申办城市举行。

第四章 节目

第八条 老艺节期间报名演出的节目须经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

第九条 每个团队演出作品风格不限。但必须是能代表本国、本地区或本民族艺术风格的作品。

第五章 演员和随行人数

第十条 每个演出团体演出人数根据项目不同,所参加的人数也不同。(看当届比赛要求)

第十一条 随同演出团队参加老艺节的工作人员及家属人数不限。

第六章 奖项

第十二条 老艺节大赛项目设永久性团体最高奖项“金色年华奖”。

第十三条 老艺节各单项赛事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及风采奖,风采奖为参演(合唱、舞蹈、服饰和综艺类)但不参赛的团队设立。

第十四条 组织奖:为组织工作突出、推荐或参赛节目(作品)多、质量好的单位设立。

第七章 老艺节其他活动

第十五条 老艺节除正常演出外,还将举行隆重的开幕式、闭幕式、展览、学术研讨交流、参观游览等活动。

第八章 宣传报道

第十六条 老艺节由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

第九章 费用和接待

第十七条 各团体参加老艺节所需费用均为自理。

第十八条 各演出团体及随行人员,由老艺节办公室统一接待。

第十九条 老艺节办公室将根据各团要求为该团提供优惠的价格和优良的服务。

第十章 报名方式和要求

第二十条 拟参加老艺节的团体可用信函或传真、电话方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请(文字书写可用英文或中文)。

第二十一条 报名参加老艺节的演出团体,待其填写确认,经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组委会办公室发出正式邀请,方可参赛。

第二十二条 报名所需资料:

1、演唱节目的资料;

2、团体艺术简介;

3、演出单位领队及演员的个人信息资料。

第二十三条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17层

邮编:100044

传真:0086-01-68332766

第二十四条 每届老艺节具体要求以当届老艺节规定为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老艺节组委会将根据每届老艺节的需要,对本章程作补充或修改。

节目项目

合唱大赛

合唱要求所选曲目符合时代精神,有较高的艺术水准。演唱形式创新,声音和谐统一,声部平衡,能准确把握旋律、和声、音准、节奏、速度、力度,能表达作品内涵。

舞蹈大赛

舞蹈类参赛仅限集体舞,要求作品应格调高雅、节奏准确、动作协调、编排新颖、反映当代老年人生活,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审美情趣。

服饰大赛

服饰要求舞台调度有序,服装设计新颖,队员举止端庄,音乐运用恰当,整个表演要贴近生活、准确反映当代老年人生活形式和情感。

综艺类大赛

综艺类比赛交流分别为器乐、曲艺、小品和绝技绝活。

器乐:指民乐和西乐(包括电声乐)的合奏比赛,不包括独奏、重奏等个人项目;要求作品演奏须调式准确、配器丰富、声部和谐,有较强的表现力,能较好表达作品意境和内容。

曲艺、小品:作品要求主体鲜明、形式新颖、贴近生活,能够表现当代老年人精神风貌和生活状态,能够从老年人的视角反映国家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

绝技绝活:指产生于独具特色的民间传统、一般人不易学会或不易掌握的、且为独家所创的各种表演技巧。表演注重科学性和安全性,并具有一定艺术审美和积极向上的风格风貌。不提倡具有危险性地动作或表演。

书画大赛

书画类分书法(毛笔书法、篆刻)和绘画国画、油画)两种。书画作品以竖幅为主,作品不超过八尺(含八尺),不需装裱;草书、篆书需附译文;篆刻一幅须印6方以上的作品,同时要附上边款,并有文字说明。作品题材风格不限,突出中国书画艺术的优良传统及创新风格。作品须属本人原作。

手工艺

手工艺要求参赛作品包括:折叠类、卡片类、编织类、刺绣类、雕刻类、雕塑类、剪纸类、模型制作类等。作品要求创意新颖、源于生活;色彩协调、手工精细、美观大方,有一定的艺术价值。禁用任何机器加工。

摄影大赛

摄影要求作品须主题鲜明,从不同角度展现时代风貌、人文生活、自然风光、老人特色。图片力求构思巧妙,构图合理。投稿作品拍摄时间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大赛不接收已在举办的历届全国影展、国际影展中获奖的作品。

历届回顾

获奖名单

第二届

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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