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1 08:31
中国草学会(Chinese Grassland Society,CGS))原名为中国草原学会,成立于1979年12月,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是中国草业科技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群众团体,1991年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为全国学会。
1979年12月,中国草原学会成立。
1985年3月15至21日,中国草原学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暨第三次全国学术讨论会在昆明召开。
1991年,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中国草原学会成为全国学会。
1994年6月3至7日,中国草原学会第四届代表大会暨第七次学术讨论会在河北省承德市召开。
2000年10月,中国草原学会正式加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2002年5月20至24日,由中国草原学会主办,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协办的中国国际草业发展大会暨中国草原学会第六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市通州区举行;9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由“中国草原学会”更名为“中国草学会”。
2007年1月13至14日,中国草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讨论会在北京泰山饭店举行。
2011年9月26至27日,中国草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交流会在北京举行。
2016年12月9至11日,中国草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讨论会在北京举行。
2019年11月21至24日,由中国草学会主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承办、中国农业大学等单位协办的2019中国草学会年会暨成立40周年庆祝大会在西安召开。
2021年4月24至26日,中国草学会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合肥召开。
2022年4月6日,中国草学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理事会第三次理事长会议。
该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该学会的日常工作,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罢免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招聘、解聘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负责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九)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该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有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截至2023年7月,中国草学会日常办事机构是秘书处,学会秘书处下设7个组织机构、19个分支机构、6个地方学会。
该学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该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该学会的意愿;
(三)在该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单位会员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草业及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宣传服务的,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愿意参加该学会有关活动,支持该学会工作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加入该学会,成为单位会员。
(五)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学生会员: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草业及相关行业的管理、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宣传、服务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加入该学会。
2、高级会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普通会员应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毕业及专科毕业后从事草业工作1年以上者;
4、学生会员应是经过2年以上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向该学会或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提出申请;
(二)填写《中国草学会团体/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三)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企业需提供当地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简介;
2、社会团体提供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章程;
3、个人提供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大一寸或两寸)2张。
(四)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五)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书。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该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该学会章程,执行该学会决议;
(二)按时缴纳会费;
(三)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五)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缴纳会费,该学会将书面通知会员补交;不按时交纳会费或不参加该学会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再次申请入会需重新审批。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籍自然撤消。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三)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中国国(境)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四)根据有关规定,编辑、出版科技书籍报刊及相关的音像制品,传播科学技术信息。
(五)反映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六)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促进行业或产业科技进步。组织会员和科技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七)组织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对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提出科技建议,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八)按照规定开展草业科学技术奖励。
(九)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举办科技展览,支持科学研究;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评价,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工作。
(十)兴办符合学会章程、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和社会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2023年4月8至9日,由中国草学会主办、湖南农业大学承办的“中国草学会2022/2023年会”在湖南长沙召开。大会以“全面乡村振兴,草业砥砺前行”为主题,集中展示分享了中国草学研究的新成果、新进展和草业发展新形势,为促进草畜业发展、全面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绿色高效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来自全中国各地草业及相关领域的科学家、教育工作者、学生、专业人士、媒体以及关心草业发展的社会人士等1600多人参加了会议。
2023年11月10至12日,由中国草学会主办、《草地学报》协办的中国草学会青年科学家论坛在北京召开。四川省创新团队岗位专家、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资环所饲草与绿肥研究中心主任朱永群副研究员受邀参加该次会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司二级巡视员杨智副司长、全国畜牧总站草业处王加亭处长等领导出席会议,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北京林业大学、兰州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单位专家共40余人参加该次会议。
2024年4月26至28日,由中国草学会主办、南京农业大学承办,以“大草原、大草业、大事业”为主题的“中国草学会2024年会”在江苏南京举办。来自中国国内外草业科学及相关领域权威学者、中青年科学家、研究生、各界媒体以及关心草业发展的社会人士等近1500人参加了该次会议。
2024年7月26至27日,由中国草学会、兰州大学共同举办的中国草学会农业伦理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农业科技伦理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论坛学术研讨会在兰州大学召开。兰州大学校长严纯华院士、甘肃省科技厅副厅长马腾宇、中国草学会理事长南志标院士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兰州大学社科处处长王学军主持。
截至2023年12月,中国草学会拥有主办刊物6种,分别为《草地学报》《草业学报》《中国草地学报》《草原与草坪》《草业科学》《Grassland Research》。
《草地学报》(ACTA AGRESTIA SINICA)于1991年11月由中国草学会(原为“中国草原学会”)创刊。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草学会主办、中国农业大学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承办的草学领域高级中文学术刊物(兼发英文文章),旨在报道草学领域科研成果,促进学术交流,推动草业发展。主要刊登中国国内外草地科学研究及相关领域的新成果、新理论、新进展,以研究论文为主,兼发少量专稿、综述、简报和博士论文摘要,为从事草地科学、草地生态、草地畜牧业、草坪与城市绿化及相关领域的高校师生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服多务。
《草业学报》创刊于1990年,1993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正式出版发行,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草学会和兰州大学共同主办的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期刊。开辟有研究论文、综合评述和研究简报等栏目,内容主要包括草业科学及其相关领域,如畜牧学、农学、林学、经济学等领域的高水平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成果,发表中国国内外草业领域创新性的研究论文,刊载学术价值较高的草业科学专论、综述、评论等。其读者对象主要是从事农林牧渔、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国土资源等领域的科研管理及教学等专业人员。
《中国草地学报》(月刊)创刊于1979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主管,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中国草学会共同主办的草学期刊。该刊设“研究报告”“综述与专论”“研究简报”“草原大文章”等栏目。该刊的读者、作者群体主要面向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教师、学生及科研、技术人员。
《草原与草坪》是中国草学会、甘肃农业大学主办的学术期刊。创刊于1981年,刊登草地分类、分布、结构、功能、利用和管理、草坪草遗传育种、生理生态、草坪工程规划与设计及草坪建植与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中国国内外研究论文、综述与专论等。读者对象为从事草原、草坪、园林花卉、资源与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大专院校师生,科研工作者及企业技术人员。
《草业科学》为月刊,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草学会和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共同主办。该刊以草地农业生态系统为指导,主要设有专论、前植物生产层、植物生产层、动物生产层、后生物生产层、基层园地、草人诗记、业界信息等栏目。涉及研究邻域包括草坪生物、草地营养生物、遥感、牧草栽培与耕作、草类植物遗传育种、草地保护、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动物遗传育种、养殖、草业经济与社会发展、农业经济管理、农村与区域发展等,涉及学科包括草业科学、生态学、植物保护学、畜牧学、经济学、管理学和相关交叉学科等。
《Grassland Research》(《草地研究》)是中国国内草业科学领域国际学术期刊,由中国草学会和兰州大学共同主办,于2022年3月正式创刊发行。
中国草学会为“中-日-韩”草地会议的发起者和主要承办方,是国际草地大会(IGC)和国际草原大会(IRC)两大国际组织的成员,并于2008年成功举办了“2008世界草地与草原大会”。
“王栋奖学金”是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任继周倡导,为纪念中国草学奠基人王栋先生而设立的,是面向全中国在校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草业奖学金。旨在激励青年学生要继承王栋先生爱国、敬业、奉献的精神,发扬严谨、求实、创新的科学态度,在草学学习与研究工作中刻苦努力,力争卓越。该奖项也是中国草业领域面向在读研究生颁发的最高学术奖励。
中国草学会草业科学技术奖是面向全中国草业领域的科学技术奖。该奖项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草业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奖励范围是在中国草业科学研究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草业科技工作者或科技群体。奖励证书可作为对科技人员和集体的评价依据,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该奖项每2年评审、奖励一次。奖励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3个等级。每次奖励一等奖1-2项、二等奖3-5项、三等奖不超过10项。
2024年6月18日,中国草学会携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学会、蒙草集团,面向全中国涉草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草原兴生态兴”科普宣传直播活动。
中国草学会的会徽中间圆形为草原和动物图案,寓意学会是草业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外圆上下两部分分别是学会中文和英文名。
该学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和动员会员和科技工作者,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为中国国家科技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该学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