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1 14:03
中国药膳研究会(China Association Of Health-Protection Food,CAHF)成立于1995年10月,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是由从事药膳事业发展、研究及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1995年10月,中国药膳研究会成立。
2010年7月23日,中国药膳研究会正式发布《中国药膳制作及从业资质基本要求》。
2012年7月15日,中国药膳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华融大厦召开。
2018年1月21日,中国药膳研究会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2021年4月20日,中国药膳研究会新增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在北京奉善斋素食餐饮文化中心举行。
2024年1月14日,中国药膳研究会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24年9月14日,中国药膳研究会药膳产业融合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
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学会的方针、任务及重大问题;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学会的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必须2/3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该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该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多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20%。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该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据2024年2月研究会官网数据,中国药膳研究会设有3个专家委员会、17个分支机构,并设有8个工作部门,负责该会日常工作。
该会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会员的入会条件:
(一)拥护该会章程;
(二)有加入该会的意愿;
(三)在该会所开展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从事药膳研究并具有中医主治医师、中药主管药师、二级烹饪技师、制药工程师、中医药编辑以上职称者;高等院校毕业五年以上、中等院校毕业十年以上从事医药膳食工作者;具有中级以上业务职称、热心药膳事业并有显著成就的其他行业专家、学者,经申请可成为该会个人会员;
(五)从事医药膳食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申请可成为学会单位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个人入会至少需经二位会员介绍;
(三)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该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该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该会举办的学术活动;
(三)获得该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该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该会章程,执行该会的决议;
(二)积极参与维护该会的权益;
(三)承担并完成该会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该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向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该会的有关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通过发掘、整理药膳文献,组织科研课题,开展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受政府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举办展览、比赛,推动药膳事业的科学发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
(二)收集和掌握中国国内外药膳科技动态信息,依照有关规定制定药膳技术标准,开展药膳技术合作和产品研发,开发和推广药膳科技成果,使其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三)开展药膳专业培训、文化建设、科普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等,促进药膳更好更快地走进百姓生活。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药膳学术性刊物、书籍及资料。
(五)开展国际友好学术交流等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依规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社会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2021年11月12日,由中国药膳研究会主办的首届药膳大会举行线上开幕式。中国药膳研究会杨锐会长、王北婴副会长兼秘书长、创会老领导李宝华副会长参加了开幕式。该届大会的主题是“传承创新药膳,助力健康生活”,大会将再次传承药膳养生的宝贵经验、学术技术和文化底蕴,充分弘扬中医“治未病”从膳食做起的理念,交流成果、树立品牌,激励业内、走近百姓,促进药膳事业产业更好地造福社会民众。
2022年8月6日,由昆明市人民政府作为指导单位、主题为“药食同源·与食俱进·健康未来”的首届中国(昆明)国际药膳产业发展大会高峰论坛在昆明开幕。论坛由昆明市商务局、中国药膳研究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与云南省中医药学会联合主办,云南省民营企业家协会大健康专业委员会、云南中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中国药膳研究会产品开发专业委员会联合承办。
2023年10月28至30日,以“传承药膳文化,助力健康广西”为主题的广西第一届中药壮瑶药药膳大赛在南宁举办。中国药膳研究会应邀作为该届药膳大赛的指导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共同主办,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广西药用植物园承办,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南宁经开区卫健局协办。
2019年12月,中国药膳研究会在全国性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结论中评定为合格。
2021年6月20日,第六期中国药膳研究会注册评委培训班结业仪式在北京凯迪克格兰云天大酒店举行。来自全中国20个省、市、自治区的80余位药膳工作者汇集北京参加培训。
中国药膳研究会会徽中央由两条鱼和绿叶组成,象征着阴阳,外部为研究会的中英文名称。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传承、创新药膳文化和膳食文化,促进药膳事业和产业发展,为人类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