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

更新时间:2024-05-08 19:48

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CHINA FINANCING GUARANTEE ASSOCIATION,CFGA)成立于2013年9月,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由融资担保机构、地方融资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和担保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融资担保行业自律组织,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发展历史

2012年12月17日,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筹)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裕龙国际酒店召开。

2013年1月18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成立;9月17日,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

2016年5月17日,中共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党委正式成立。

2017年5月25日,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年6月19日,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办公地址搬迁至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4号楼17层。

2021年6月17日,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在广西南宁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3年10月26日,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与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山西太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四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理事会及会员提议的事项;

(五)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协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参加方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到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查并经中华人民共和民政部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相同。会员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会员理事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担任。个人理事由中国银保监会推荐并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产生,个人理事与会员理事享有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会员代表大会授权,选举和罢免理事,不超过理事总数五分之一;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八)根据会长提名,决定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九)根据专职副会长提名,决定副秘书长;

(十)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审议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二)决定其他需经理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会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经监事会提议也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截至2024年1月,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下设5个分支机构,秘书处下设6个部门。

组织会员

截至2024年1月,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共有407家单位会员,其中会长1家、副会长36家、理事34家、地方协会48家、会员288家。

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监管部门批准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担保机构,以及依法登记的地方融资担保行业自律组织;

(二)从事担保相关业务,在该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个人;

(三)有加入协会的意愿,拥护协会的章程;

(四)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二)经协会秘书处审核,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该章程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协会通过的决议和行规行约;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行业的良好信誉;

(四)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该章程规定及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义务。

会员申请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不能按期交纳会费,经协会发函确认后30日不回复的,视为自动退会。

加入协会的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地方融资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因不符合社团设立标准,被注销的,自动失去会员资格。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行业服务职责:

(一)从担保业务实践的角度为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和有关政策的制订工作提供意见与建议;

(二)组织和参与融资担保行业的理论与实务研究,举办行业研讨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建立行业宣传平台,开展对外宣传;

(四)调查、收集发布行业信息,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发行行业出版物;

(五)开展行业人才培养、专业培训和文化建设。

行业自律职责:

(一)组织制定自律性行规行约,协调会员关系,维护融资担保行业内的公平竞争;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承担部分行业管理职能,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在行业统计、机构信用记录、行业人才培养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行业监管提供有效补充。

行业维权职责:

(一)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协助会员防范业务风险,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反映会员诉求,争取有利的外部环境。

行业协调职责:

建立沟通机制,协调与有关团体和组织的关系,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

其他职责:

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会员单位委托的其他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政府资助;

(三)捐赠;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2023年5月24日,由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主办,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中国担保》杂志协办的“2023年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论坛”在南昌举行。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领导出席论坛并讲话。来自全中国20多家融资担保业协会、170余家担保机构负责人共300余位嘉宾参加论坛。

2023年7月26日,由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和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中国担保》杂志社、广东省融资担保业协会协办的“2023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高质量发展论坛”在佛山举办。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等领导,以及来自全中国120多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银行业机构代表等共300多位嘉宾出席活动。

2023年11月2日,由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主办、浙江省担保集团承办,《中国担保》杂志社、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协办的“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在杭州举办。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普惠金融部、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审计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来自全中国220多家融资担保机构和行业协会的260余位负责人出席活动。

人才培养

2023年11月23至24日,由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主办、湖南省融资担保协会承办的融资担保业务实践与指南培训班在湖南长沙如期举办。来自全中国132家会员单位的253人参加了该次培训。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会徽形状为三角形,内部为两个水滴状图形。

协会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承担部分行业管理职能,提供专业服务,完善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协会在政府与融资担保行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中国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而为中国信用文化和信用体系的建设与改善作贡献。

现任领导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