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

更新时间:2023-09-07 15:12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Yourth Writers And Reporters Association,英文译名缩写为:CAWRA)组建于2008年9月,2010年2月2日在香港正式注册(登记号:18492524-009-09-05-8);旨在“普及文学知识,培养新闻兴趣,提高创作修养,塑造记坛新星”;前后在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作家协会主席刘恒先生的倡导下,并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十名青少年作家、编辑、记者等发起成立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简称“青少年作记协”。

协会历史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成立大会已于2008年5月1日至3日在北京圆满顺利召开。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青少年作家及编辑、记者代表与众多著名作家家们欢聚北京共同参加了这次盛会。会议期间采取本人推荐和自任的方式产生了协会主席、副主席、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处秘书长、副秘书长;各省分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宣传部长、副部长、理事;协会章程、会徽、会标等在本次大会上表决通过,并由中国作协副主席、北京作家协会主席刘恒及国内众多知名作家担任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名誉主席和顾问。

协会荣誉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成立前后得到刘恒、毕淑敏、肖复兴等知名作家的关心,还先后得到了国内部分重点大学(院校)的支持;中国传媒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四川大学、浙江传媒学院等国家“211”重点工程院校规定:凡参加由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举办的各类文学赛事活动获奖,并报考上述大学自主招生的学生,高考(应届)升大学考试中将获得相应的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和机会;同时规定: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可推荐优秀“中国作家研修班学员”及“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会员”免试(高考)至上述大学院校深造;同时,先后还获得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三湘都市报、福州晚报、合肥电视台、兵团卫视、广东电视台、凤凰网、《中国少年报》、《语文报》、北京大拇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深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广大新闻媒体和单位的支持。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组织由主席办公室、秘书处、创作研究部、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理事会、各省分会、宣传部、理事会等部门构成,协会办公地点设立北京、上海两地。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由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作家协会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刘恒先生担任名誉主席;协会是刘恒先生的培养人才工程的计划项目,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官方网----“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网”

领导概况

作家顾问团

张抗抗(著名作家)

毕淑敏(著名作家)

韩作荣(著名作家)

雷抒雁(著名作家)

名誉主席团

刘 恒(名誉主席、著名作家)

谢 筠(名誉副主席、中国传媒大学当代文学系主任)

王晓玉(名誉副主席、华东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生导师)

赵晓岚(名誉副主席、湖南师大文学院博导 原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与文化系教授)

吕俊华(名誉副主席、《语言文字报》、《中国少年报》广东站长 茂名市人大代表)

协会主席团

林雨馨(主席、金融家)

黄丽媛(常务副主席)

谢 寒(主席助理兼组织部部长)

付寒艳(副主席、合肥电视台主持人)

李云亮(副主席、著名诗人、作家)

刘俸君(副主席、青年作家、高级记者、中国网专栏主编)

马平安(副主席、青海文学主编)

胡松柏(副主席、青年作家、文联主席)

李在万(副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分院副院长)

高宝锋(副主席、《诗人与诗》主编、青年作家)

魏金辉(副主席、民主与法制报记者、新闻评论员)

赵俊辉(副主席、全国语文课堂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协会秘书处

林长华(秘书长、《青少年作家记者》杂志副主编)

樊青青(副秘书长、兵团卫视主持人)

程中琪(副秘书长、宣城电视台主持人)

周东龑(副秘书长、中央电视台记者)

李新志(副秘书长、东南快报首席记者)

武 林(副秘书长、青年作家、第八届“丁玲文学奖”获得者)

李效翔(副秘书长、福州日报社记者)

谭琼辉(副秘书长、恩施日报记者、“军文三剑客”之一)

赵建民(副秘书长、甘肃作家协会理事)

赵广为(副秘书长、记者)

段琳娜(副秘书长、凤凰网编辑)

刘正良(副秘书长、西安晚报记者)

协会办公室

俞正平(主任兼出版部部长)

协会组织部

谢 寒(部长、媒体人)

协会创研部

黄淑静(部长、青年作家、新闻评论员)

兰增干(副部长、青年作家、陕西劳动报主任记者)

协会宣传部

林云芳(部长、律师)

协会外联部

吴彩霞(部长、青少年心理研究工作者)

周敏英(副部长、编辑)

王秀羚(副部长、词作家)

协会法务部

贾 霆 (部长、律师)

常务理事会

林雨馨、黄丽媛、谢寒、刘俸君、高宝锋、胡松柏、张强强、陈志、傅云轲 、张保平、范少鹏、 庞若鹏

内刊编辑部

主编 刘 恒

副 主 编 黄丽媛、林长华

执行编辑 黄淑静

美术总监 林川

责任编辑 李敏敏 黄淑静

官网编辑部

主 编 黄丽媛

执行编辑 李敏敏、林菲菲

技术总监 林长顺

特邀编辑 付寒艳、程中琪

期刊

一、《青少年作家记者》杂志系学员内刊

1、内部期刊:《青少年作家记者》杂志、内页轻型纸、封面157克铜版纸(两月一期,每期48P)

2、出版方式:由出版社出版,期刊仅供会员内部学习;

3、内刊性质:文学性、可读性、趣味性、回味性

二、内刊栏目设置及相关说明

1、卷首语或编辑手记:由每期执行主编主笔(有学员、会员中选取)

2、诗语心扉:主要发表诗歌作品(页)

3、跃马行空:主要发表散文随笔作品(页)

4、心灵有约:发表小说或长篇作品(页)

5、温馨港湾:友情专栏作品(小说、诗歌、散文、评论等 页)

6、蔷薇花开:刊发优秀学员习作(页)

7、首封、底封用于刊发学员靓照、作家寄语等

三、“青少年作家记者杯”--《优秀获奖作品集》全国征文大赛优秀作品合订版

1、版本中全部收集学员参赛获奖作品集210页;

2、卷首语或特约作家寄语

3、感恩50页

4、责任50页

5、和谐50页

6、奉献50页

7、内页轻型纸、封面180克铜版纸

协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是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中国各民族青少年作家、编辑、记者等自愿组合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是联系广大青少年作家和青少年文学爱好者、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繁荣我国青少年文学事业、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二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文艺民主,团结和组织青少年作家和青少年文学爱好者,为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学习和不懈地奋斗。

第三条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组织青少年作家学习、创作、交流、研讨,提高文学创作水平和科学文化知识。鼓励和帮助青少年作家深入生活,扩大视野,到社会实践中汲取营养,丰富自己。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和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自由竞赛;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学和革命文学传统,学习和借鉴文学前辈的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优秀作品。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维护会员的民主权利和正当的经济权益,保障会员从事正当的文学活动的自由。

第六条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为会员从事创作、评论和其他文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积极帮助会员发表和出版作品。

会 员(请务必参照入会须知)

第七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和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作品或从事社会、校园文学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经本会理事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会理事会有权向本会推荐会员。

会员的基本条件(请务必参照入会须知)为:

1、年龄在45岁以内;理事会理事、分会主席、副主席,本会副主席可适当延长,本会主席、常务副主席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年龄限制;

2、正式出版过著作(含长篇小说、诗歌、散文、童话、新闻评论、文学评论和个人作品集等);

3、或正式发表过作品1篇以上(含新闻评论);

4、或在国家级文学比赛、新闻采写活动中获得过奖励;

5、省级以上(含自治区、直辖市)作家协会、文联、记协部门推荐的青少年作家、记者、小记者;

6、在专业新闻工作部门、文学社团有突出贡献和工作成绩的领导及组织工作者,以组织工作者身份加入,参照上述条件。

第八条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缴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本会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九条 本会对各分会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分会接受本会的委托,可以在当地开展有利于会员学习、创作、交流的活动。

第十条 本会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组 织

第十一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会员大会。其职责是:

1、决定本会开展活动的方针;

2、审议和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

3、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4、选举产生理事会;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理事会常务委员会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三条 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各分会理事会理事由分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分会主席、 副主席由分会理事会选举产生,报理事会批准。

各分会主席为本会理事会当然理事;各分会主席在创作成绩上必须符合会员条件的第二条。受条件限制分会不能产生主席人选时,由副主席负责分会日常工作。考虑到本会会员大多是在校学生,集中活动有一定难度的实际情况,特殊情况下本会理事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指定分会主席、副主席的人选。

第十四条 本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常务委员3-7人、理事若干人。各分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理事若干人。理事会会议由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召集,每年举行一至二次。

第十五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兼秘书长3人,其中1人兼任秘书长,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工作,根据需要成立组织部、宣传部、活动部。

第十六条 本会设立名誉主席1人、顾问委员会委员若干人。具体人选由理事会常务委员会推举或聘请。

经 费

第十七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本会举办各种文化活动的收入;

三、社会企业赞助。

四、北京作协支持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北京。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会员大会。

(2008年05月3日筹委会原则通过)

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文学的未来。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纲要》目标,充分发挥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的职能作用,实行资源共享,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根据协会章程,经理事会研究决定,设立作家研修班。为了规范管理,加强建设,循序发展,把各地实验基地校建设成青少年文学爱好者成长的沃土,未来作家的摇篮,素质教育的基地,促进作文教学与写作深入发展,特制定管理章程。

第二章 作家研修班性质

第一条 “作家研修班”隶属于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设立的文学写作、阅读推广、作文教学与写作研究以及校外教育基地;

第二条 其名称为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写作实验基地学-“作家研修班”;

第三条 “作家研修班”由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各地分会或办事机构代为管理。

第三章 作家研修班学员的责任

第四条 作家研修班学员必须遵守协会章程,严肃协会纪律,维护协会在社会上的声誉及良好形象;

第五条 作家研修班学员必须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积极配合协会或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第六条 作家研修班学员必须遵循、践行协会宗旨,努力在青少年中普及文学知识,培养文学兴趣,

提高综合素质,塑造文学新人。教育青少年多读书勤练笔,在读书和写作中树立健全的人格,培养良好的品质,涵养高尚的情操;

第七条 作家研修班学员必须把发现、推荐、发展、培养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会员作为主要任务,把优秀的文学青少年吸收进协会,为培养新世纪文学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八条 作家研修班学员应明确认识自身所承担的责任,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将基地建成培养未成年人道德情操的摇篮,文学爱好者之家;

第九条 作家研修班学员应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分层次有计划,努力设计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成长的读书、写作、成长、成才等历练等活动。

第四章 作家研修班学员的权力和义务

第十条 作家研修班学员有权以协会名誉申办积极健康的读书、写作、竞赛等文学活动;

第十一条 作家研修班学员可利用协会报刊、网站等传媒优先进行学校形象和新闻宣传;

第十二条 作家研修班学员可参与编辑《青少年作家记者》会刊,培养学生文学写作能力和文书编写能力。

文学社团作品可提供给协会在报刊或网络发表并评比,

《青少年作家记者》会刊记者站采写的校内新闻,在其他校同等情况下可获优先发表;

第十三条 可优先享受协会专项扶助经费;

第十四条 可利用协会名誉发展会员;

第十五条 可协调使用系统的阅读和写作教材;

第十六条 每学期可享受一至两次作家面授讲学活动;

第十七条 语文学科带头人或语文教学骨干可吸收为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理事或常务理事,并可被推荐参加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年度名师评选活动;

第十八条 作家研修班学员每年要保证向协会推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员;

第十九条 作家研修班学员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文学体验和文学采风、文学历练等活动;

第五章 作家研修研修班学员具备的条件

第二十条 申请填写“入选作家研修班申请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会员待遇

一、普通作者:协会对所有在本网站免费注册的普通作者来稿给予认真审核、优秀稿件予以发表、对外推荐,不能发表的稿件由协会网站编辑精改后只退回3篇,以后不再退稿。普通作者不享有会员待遇。

二、会员待遇:

1、协会对所有会员作品予以认真审核、优秀稿件在协会网站发表的同时,还将向国内知名报纸、杂志推荐发表;同时,所有不能发表的稿件一律由协会作家顾问、特约资深编辑精批细改后退回,确保作者从改稿中有所收获,从而提高写作水平。同时,对于写作水平较好的退稿,我们会在《青少年作家记者》会刊中刊出,便于其它会员交流学习;本协会网站会员每年保障至少在本站发表作品18篇。(注:来稿应注重质量)

2、对于协会写作水平较高的会员,有机会参加协会组织的文学旅游交流笔会,期间将由本协会作家顾问、资深编辑授课。

3、写作水平较高的作者协会将聘为《青少年作家记者》杂志执行编辑。

4、每年将会员作品专辑不定期编辑出版在《青少年作家记者》上,用于会员交流学习,并寄发提高写作水平的学习资料。

5、协会今后不定期举行各类文学赛事,会员参赛不收参赛费,并享有优先发表作品、参加与协会作家顾问及聘请的资深记者面对面交流的。

6、协会承诺:①对于优秀学员,协会将鼎力扶持其成为文坛及校园新星,并在协会网开设“个人专栏”;②优先推荐协会认可的优秀会员免试(高考)到国内相关知名的“211”工程大学院校深造<合作院校:中国传媒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四川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每年三十个名额)>。

7、会员可参与每年度文学奖项评选:“年度十佳创作奖”、“年度十佳记者奖”、“年度十佳新星奖”及“年度十佳会员奖”,并由协会颁发权威性“十佳获奖证书”,证书合作大学院校支持、认可。

三、会员申请方法:①完全尊重个人自愿的原则,申请会员需缴纳会费(用于聘请资深编辑、记者改稿,向知名作家顾问支付指导类稿件费用);②向会员颁发“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会员证书”;;

四、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始终秉承尊重作者意愿的原则。

五、中国青少年作记协享有本网站所有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记者杯

在刘恒先生的倡导下,从2008年起,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杯”全国征文大赛由中国最权威的青少年作家记者组织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中国作家研修班、少年权威媒体《中国少年报》、“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网”等单位的共同组织并担负,并由部分文化界、新闻界单位承办;同时,由“北京大拇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上海深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赞助的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杯”征文大赛每年举办一届;活动在社会文化界、教育界、新闻界及各文学团体等有关单位的支持下,在文学泰斗刘恒先生及各界各位文学前辈和朋友的关心帮助下,已成功举办了三届。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杯”大赛以严格正统的赛风和认真负责的信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北京青年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都市快报、三湘都市报、凤凰网、合肥电视台、兵团卫视、《中国少年报》、《语文报》等多家媒体都报道了相关情况,两年累计出版“青少年作家记者杯”获奖文集、优秀作品选9套300余万字;每年将有10多名获奖作者及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会员分别被推荐到中国传媒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四川大学、浙江传媒学院等国内重点大学深造,第三届“青少年作家记者杯”全国征文大赛正在举行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杯”全国征文大赛从最开始面向少数经济发展地区数千人的征文的赛事发展至全国成数万人次参赛的全国性权威赛事,不仅见证了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这两年的发展史,也见证了几千文学少年的成长经历。大赛评委由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顾问、编委、领导等担任。征文大赛始终坚持不收参赛费,以作品质量定奖级,权威、认真、公正、客观的评委评选过程,受到了教育界、文学界、新闻界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名誉主席是由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作家协会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刘恒先生担任,具有极高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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