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艺术发展协会

更新时间:2022-10-27 22:35

中国青少年艺术发展协会(CHINA YOUTH ART DEVELOPMENT ASSOCIATION)注册于中国香港,总部位于北京。协会致力于促进和活跃青少年艺术创作,进行理论学术研究,举行专业青少年艺术比赛,发掘培养艺术人才,组织中外艺术文化交流,繁荣和发展中国青少年艺术事业。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中国青少年艺术发展协会”,简称“青艺协”。英文名称:ChinaYouth Art Development Association(缩写CYADA)。

第二条本协会由青少年艺术教育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人员依法自愿组成,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注册于中国香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

第二章 业务范围、内容及原则

第四条本协会以服务为核心,代表和维护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及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际需要和会员的共同愿望,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以全面提升我国青少年艺术修养为最终目的开展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信息服务、行业分析、国内外交流活动、研讨会、演出及比赛、咨询培训、评选及鉴定等。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内容:

1. 加强信息服务,建设协会网站,编辑、出版协会会刊、信息简报,为会员提供政策导向、行业信息、进行经验交流;

2. 开展青少年艺术发展相关研究及行业调研,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为会员单位提供参考资料及指导意见;

3. 定期主办各种艺术交流活动,包括大型艺术演出及比赛,年会,主题研讨会、组织参加各种舞台演出及节目录制,进行国际艺术交流活动等。为会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展示平台及国际交流窗口;

4. 开展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人才培训,举办行业技术交流和技能竞赛,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评价和推广应用,提供咨询服务,提高艺术教育行业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努力引导艺术教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优质化、创新化发展;

5. 制定会员行为规范,组织协调并增进会员之间的横向联系,制止会员间的不正当竞争,为会员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并引导青少年艺术教育行业形成共同遵守的行业共识;

6. 逐步制定青少年艺术教育行业标准,进行机构及教师评级、评选工作;

7. 开展会员共同需要的、有利于青少年艺术发展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本协会的活动原则

1. 本协会按照核准章程开展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2. 本协会坚持“自主办会”原则,强化自主、自立、自强意识,自筹资金、自理会务、建立独立运行机制;

3. 协会各分委员会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完善民主选举,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尊重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会员的民主性和平等性。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本协会只接收单位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从事青少年艺术教育行业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

2. 承认并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3.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文件;

2. 协会秘书处审核并报理事会批准后成为协会会员;

3. 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向会员单位颁发证书。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协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及监督的权力;

3. 有优先获得行业指导和信息服务的权力;

4. 有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力;

5. 有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刊物和资料的权力;

6. 有要求协会对其在经营过程中与其他会员单位之间纠纷进行协调的权力;

7. 有自由退会的权力。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3. 遵守本协会有关规定和自律公约,维护本协会的声誉,积极完成本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 参与和支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向协会放映情况,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5. 按规定按时交纳会费,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十三条退会:

1. 如果有不履行会员义务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协会章程、决议的行为,协会有权劝其退会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2.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1年以上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权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理事及各分委员会成员;

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审议会费的变动;

5. 审议并通过理事会、会员提交的议案;

6. 通过重要决议;

7. 决定重大变革和终止事宜;

8. 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相同。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理事代表时,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审批。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1.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 决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3.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

5.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7.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8. 制定本协会工作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9.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 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

2. 热心青少年艺术教育工作,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4.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6.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2.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 受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可以行使上述职权。

第二十三条本协会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2.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文件。

3. 提名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章程规定履行程序;

4.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 组织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2.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 协会会长、法定代表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 会费;

2. 捐赠;

3. 政府资助;

4.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5. 利息;

6.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根据国家法律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条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规定和香港社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力、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有5/6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相关机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下设机构

中国青少年艺术发展协会(CHINA YOUTH ART DEVELOPMENT ASSOCIATION)艺术团是中国青少年艺术发展协会旗下的儿童及青年综合表演艺术团体。团员由选拔出的优秀青少年儿童艺术人才组成,CYADA含舞蹈,乐器,音乐剧及其他表演艺术门类,立志成为最专业的和最国际化的业余青少年年艺术表演团队。CYADA汇集了多名国内外资深导演,编导及后台制作团队为小演员打造最优秀的排练课程及各类经典,原创的剧目,舞剧,音乐剧及各类综合艺术作品。CYADA还将携优秀的演员队伍参加各类国内及国际的大型演出及比赛,培养全面的综合能力艺术人才。

最新动态

2014年6月8日,由中国青少年艺术发展协会主办的“第五届阳光下的花朵联合舞蹈教学汇报展演”在北京天地剧场圆满举办。来自北京多家舞蹈教育机构的两百多名少年儿童和他们的家长、舞蹈指导教师齐聚一堂,带来了丰富多彩的舞蹈表演,这些作品让大家看到了近年来少年儿童舞蹈创作的丰硕成果。其中,清青园艺术交流中心的《顶碗舞》、《冰雪奇缘》和《街舞》,维力斯舞蹈工作室的《祝福》,雯舞舞舞蹈工作室的《茉莉花》等节目都受到了嘉宾评委和观众们的一致好评。

据介绍,“第五届阳光下的花朵联合舞蹈教学汇报展演”由中国青少年艺术发展协会主办,清青园艺术交流中心协办,活动旨在展示舞蹈教学成果,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展示平台,同时加强各舞蹈教育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同为青少年舞蹈教育营造健康良好的氛围。

协会负责人表示,此次汇报展演是启动少年儿童舞蹈梦想的第一站,旨在让更多媒体和专家认识和关注参演选手,展现选手的风采和梦想。协会还将继续整合舞蹈艺术资源,推出青少年舞蹈艺术系列活动,以便让更多热爱舞蹈的青少年实现自己的舞蹈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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