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奋出版奖

更新时间:2024-03-08 18:45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于1987年设立的“韬奋出版奖”,是为纪念我国伟大的爱国者、杰出的出版家和新闻工作者邹韬奋同志而设立的。“韬奋出版奖”是中国出版界高层次、高荣誉的奖励。

奖项历史

1987年,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设立“韬奋出版奖”,是为纪念中国伟大的爱国者、杰出的出版家和新闻工作者邹韬奋同志而设立的。中国版协与中国韬奋基金会联合,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主持评选,每两年一次。到2004年已组织了八届评选,共有88位同志获奖。

2005年,中央对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奖进行了清理整顿,中宣部于2005年7月7日发文,批复同意中国版协设立“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和“韬奋出版新人奖”。“韬奋出版新人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届获奖名额20人。

2005年第一届“韬奋出版新人奖”评奖之后,中国版协收到了方方面面对这个名称的意见。据此,2005年5月22日,中国版协向中宣部报送了《关于恢复“韬奋出版奖”奖名的请示》。请示报告认为,“韬奋出版新人奖”中“新人”两字,与“韬奋出版奖”宗旨和目标有些不够协调,出资单位韬奋基金会也有这个想法。原“韬奋出版奖”目的在于在出版界从业人员中弘扬诚信和奉献的韬奋精神,奖励长期从事出版工作、且业绩突出的优秀专门人才。其中包括一定比例的离退休人员,而不只是鼓励“新人”。第一届“韬奋出版新人奖”获奖者中就有80多岁的老同志,再称“新人”有些不合适,分量也显得轻了一些。为此,中国版协主席办公会多次商议此事,并在召开的五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又专门进行了研究。根据大家的建议,向中宣部再次报送了请求恢复“韬奋出版奖”奖名的请示报告。

2008年6月27日,中宣部出版局复函中国版协,同意“韬奋出版新人奖”正式恢复为“韬奋出版奖”,韬奋基金会作为协办单位。因此从本届评奖开始,奖名正式恢复为“韬奋出版奖”。为了体现这个奖项的延续性和便于宣传、统计,“韬奋出版奖”的届数,从1987年评选的首届“韬奋出版奖”开始计算,本届评奖为第十届“韬奋出版奖”。

2012年3月25日,韬奋出版奖在京揭晓,20名长期在出版界勤奋工作、在编辑出版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物受到表彰和奖励。

根据中央宣传部文件批复精神,由中国出版协会主办、韬奋基金会协办第十四届韬奋出版奖。评委会秉承科学、严谨、公平、公正、质量第一的原则,经过初评、复评、终评,已于2023年2月22日评选揭晓,30位长期勤奋工作在出版一线,身体力行韬奋精神,在出版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出版工作者获此殊荣。

奖项设置

评选时间及名额

1.每两年评选一次。

2.每届获奖名额10名左右。以现职工作人员为主,离退休人员入选比例不超过20%。

组织流程

评选对象

凡在新闻出版署正式批准成立的出版社(含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社、新华书店(含外文和古旧书店)、出版科研、教育、外贸机构 和省级及省以下新闻出版管理机关从事出版工作的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韬奋出版奖评选(印刷业界因另设全国性奖 项,不参加本项评奖)。

评选条件

韬奋出版奖获奖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政治上一贯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模范执行出版政策法规,在出版工作中有特殊成就和做出重大贡献者;

2.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事迹突出者;

3.具有10年以上从事出版工作的经历;

4.出版单位现职领导(含副职)参评,所在单位必须是全国优秀或良好出版单位,或获全国优秀期刊称号的期刊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有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行为或参与其他非法出版、非法经营活动者;

2.违背职业道德受过处理者。

推荐办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地区的出版工作者,由两位中国版协理事联名推荐,或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以上均统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 版协,由被推选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版协研究确定推选名单并提供被推选人的先进事迹材料(每人3000字)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版协报送推 荐材料。各主干社团对各专业系统也可提出候选人,向候选人所在单位及地方版协推荐,由所在单位及地方版协将推荐材料统一送中国版协。

2.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所属出版单位的出版工作者,推荐材料由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单位一级领导干部还须经上级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版协报送推荐材料。

3.一位理事每届推荐候选人只限一名。

评奖办法

1.由中国版协聘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组成评委会。为保证评选工作的连续性,每届评委会应保留上届部分评委。

2.中国版协根据评委会初评名单,向被推荐人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材料并经同意后送评委会复评。

3.评委会须有三分之二委员到会才能开会。分初评、复评两次。复评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者名单,经到会全体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奖励办法

1.对获奖者授予奖杯、奖状及奖金。并通过新闻媒介在全国通报表扬。

2.奖金由中国韬奋基金会提供,每届的奖金数额另行规定。

3.根据新闻出版署新出人[1999]1242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获得“中国韬奋出版奖者其退休费标准可提高10%”。有条件的单位可参照执行。

获奖名单

第一届

1987年4月(共10人)

第二届

1990年11月(共9人)

第三届

1993年5月(共8人)

第四届

1995年10月26日(共12人)

第五届

1997年11月(共13人)

第六届

1997年11月(共13人)

第七届

第八届

2003年12月12日(共14人)

第十届

第十一届

第十二届

2014年举办,本届共20位获奖者

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副总裁刘伯根,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社长龚莉(女),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董事长杨耕,高等教育出版社社长苏雨恒,解放军出版社文艺图书编辑部编审董保存,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殷忠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社长蔡剑峰,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张梦欣(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总编辑贺耀敏,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社长韩建民,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董事长陈海燕,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田海明,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周百义,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天明,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杜传贵,接力出版社总编辑白冰(回族),陕西人民出版社社长惠西平,河南电子音像出版社社长高明星,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副总编辑、《幼儿画报》杂志社主编张晓楠(女)。

第十三届

李岩等30位长期勤奋工作在出版一线,身体力行韬奋精神,在出版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出版工作者荣获第十三届韬奋出版奖。

第十四届

第十四届韬奋出版奖获奖名单(30名)

丁一平(女) 黑龙江出版集团副总经理

丁双平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殿利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马国仓(回族)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出版》杂志社社长兼主编

王 星 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

王志刚 人民教育出版社常务副书记

人教数字出版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利明 线装书局总经理兼总编辑

乌苏伊拉(蒙古族) 内蒙古教育出版社社长

申显杨 厦门外图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刘九如 电子工业出版社总编辑

刘国辉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原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编辑

江 吟 西泠印社出版社社长

纪秀荣(女) 天津出版传媒集团副总经理

李永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社长

李师东 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总经理

何 龙 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辛广伟(回族)人民出版社总编辑

张化新 青岛出版社董事长、总经理

张品纯 北京卓众出版有限公司总编辑

张德意 江西人民出版社总经理

陈高潮 北京工艺美术出版社社长、总编辑

林金安 高等教育出版社副总编辑

胡开敏 外文出版社社长、总编辑

咸大庆(回族)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耿相新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总编辑

徐 俊 中华书局原执行董事

常 青(女) 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总经理、社长

傅 梅(女) 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总经理(社长)

臧永清 人民文学出版社执行董事

中版昆仑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

缪宏才 上海教育出版社社长、总编辑

文化传统

奖项宗旨

韬奋出版奖的目的是:鼓励广大出版工作者继承和发扬邹韬奋同志热爱祖国、追求社会主义的革命精神,学习邹韬奋同志真诚地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德和思想作风,激励、鼓舞广大出版工作者学习和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增强群众观点和服务观点,发扬敬业、创业精神,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促进出版界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使出版更好地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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