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5 22:11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China Audio-video and Digital Publishing Association,CADPA)成立于1994年,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主管,由全中国从事音像与数字出版行业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国性音像与数字出版行业组织。
组织状态:正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160171
社会组织名称: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
社会组织类型:社会团体
业务主管单位:中共中央宣传部
证书有效期:2021-03-24至2026-03-24
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法定代表人:敖然
成立登记日期:1994-03-15
注册资金:10万元
业务范围:行业自律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专业展览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十层
1994年4月29日,经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中国音像协会成立。
2001年5月19日,中国音像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07年3月26日,中国音像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3年3月,经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更名为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10月24日,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8年1月10日,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2017年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2019年12月26日,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23年3月30日,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五届四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2024年5月8日,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发布通知称,协会正式批复筹备成立游戏产业研究专家委员会。7月25日,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产业研究专家委员会成立。11月3日,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IP陈列馆在苏州开馆。
该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审议该团体工作计划;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该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该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单位代表由该单位会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该单位其他主要负责人)出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应书面报告理事会。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该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据2024年2月协会官网数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设有14个分支机构。
据2024年2月协会官网数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拥有会员1400余家,涵盖音像、音乐、数字出版内容创作、产品制作、内容传播等单位。
该团体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该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该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该团体的意愿;
(三)在该团体的行业领域和相关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法从事音像生产经营和数字出版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经申请,可成为该团体单位会员;
(五)上述单位的从业者,与音像与数字出版行业有关、并为促进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经申请,可成为该团体个人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该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该团体活动;
(三)获得该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获得该团体编印的文件、会讯和相关资料;
(五)对该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该团体的章程,执行该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该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该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该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该团体活动。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该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组织会员对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业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课题等进行调研,向会员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提出建议;
(二)发挥集体力量,为会员办实事,保护会员的知识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协助解决会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培训专业人才,推广先进技术,交流业务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四)经有关部门批准,受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全国性音像与数字出版物的展览活动;
(五)举办音像与数字出版业的交流和学术活动;
(六)开展与海外同行业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参加有关国际交流活动;
(七)组织开展行业相关团体标准研制工作;
(八)承办业务主管单位委托的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展览会(简称ChinaJoy),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指导,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和上海汉威信恒展览有限公司主办,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协办的综合性国际数字娱乐产业盛会。ChinaJoy涵盖游戏、动漫、互联网影视、互联网音乐、网络文学、电子竞技、潮流玩具、智能娱乐软件及硬件等数字娱乐多领域,全景呈现以新科技为动力的数字娱乐产业发展盛况,全面展现全球数字娱乐产业发展成果。
2023年7月28日,第二十届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展览会(2023 ChinaJoy)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开幕。
2022年4月23日,首届全民阅读大会数字阅读分论坛暨第八届数字阅读年会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交易中心召开。该活动在中宣部出版局的指导下,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浙江省委宣传部主办,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阅读工作委员会、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共同承办,围绕首届全民阅读大会“阅读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主题,旨在以数字化手段创新全民阅读工作,更好地在全社会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2023年10月11至12日,2023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大会在厦门市湖里区举行。作为中国国内首个以数字音乐为核心的大会,该届大会以“担负新使命,高歌新征程”为主题,吸引来自业内的专家学者、精英翘楚齐聚一堂,共同为数字音乐产业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2023年11月24日,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数字音乐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四川·成都天府国际会议中心举行。该次论坛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主办,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乐工委承办。
《中国数字出版》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主管、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主办,围绕“文化强国”“数字中国”“全民阅读”等国家重大战略,以推进数字技术与出版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强国建设、为出版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为宗旨。
中国唱片金碟奖是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复同意,由中国音像协会主办的奖项。
2023年10月30至11月4日,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通过在线学习平台举办了“新媒体产品管理与运营能力提升培训班”。该次培训有来自于全中国各地图书、报纸、期刊、电子音像及网络出版单位、文化科技企业或互联网平台等500余名学员参训。课程围绕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编辑职业素养提升、出版融合发展探究、新媒体产品管理及运营策略等模块展开。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会徽上方为协会的英文简称,下方为协会中英文名称。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全体会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家对音像与数字出版业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致力于维护该团体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国国内、国际行业交流,为繁荣和发展音像与数字出版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