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更新时间:2024-09-29 20:50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Chinese Society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缩写是CHSLA)成立于1989年11月,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由中国风景园林工作者自愿组成,经国家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的学术性、科普性、非盈利性的全国性法人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成员,挂靠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展历史

1966年,在原国家建筑工程部城市建设局丁务局长的主持领导下筹备成立城市园林绿化学术委员会,设在中国建筑学会,后因“文化大革命”而中断。

1978年12月,在山东济南召开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期间召开了中国建筑学会园林绿化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

1983年11月15至17日,经中国科协同意、中国建筑学会批准,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了中国建筑学会园林学会成立大会。

1989年11月17至20日,在杭州市召开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成立大会。

1993年11月28至30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

1999年11月24至26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上海市举行。

2013年10月25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武汉华中农业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召开。

2018年1月13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市广东科学馆召开。

2022年12月30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24年8月23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委员会成立。

2024年9月,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决定在苏州建立传统园林保护和发展专业委员会。传统园林保护和发展专委会将通过开展学术研究、科普教育、专业培训和技艺传承活动,以及加强跨区域、跨国界交流等方式,提高传统园林保护和发展的水平,积极推动传统园林与现代城市建设、传统文化和旅游体验融合。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会员代表大会是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学会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和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进行表彰、奖励活动;

(七)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的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依据该学会章程规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按照相关规定,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罢免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聘任、解聘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负责会员的发展和除名;

(十)履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并有委托投票权。民主决议事项,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章程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常务理事会须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据2023年7月学会官网数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下设17个分支机构和2个经济实体。

组织会员

学会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是学会组织的主体。

申请加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学会的意愿;

(三)在学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1.个人会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学会个人会员。

(1)取得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等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的风景园林科技工作者;

(2)具有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风景园林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

(3)非高等院校毕业,但从事风景园林工作多年并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有一定成就和贡献的工作人员;

(4)热心并积极支持学会工作,从事风景园林建设、管理工作多年,有经验、有成绩的管理人员。

2.单位会员:从事风景园林业务的科研、教学、设计、施工、生产、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可申请成为学会单位会员(港澳台地区民间社会团体除外)。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个人会员入会:

1、具备个人会员条件的个人,可向学会提交入会申请书,由常务理事会授权学会秘书处审批;

2、个人会员证件,遵循中国科协制定的统一编码规则,由学会秘书处对个人会员进行全国统一编码。

(二)单位会员入会:

1、具备单位会员条件的单位,可向学会提交入会申请书,由学会秘书处审核,并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2、单位会员证书由学会统一制作、颁发;

(三)学会根据中国科协相关规定,可直接发展会员,也可委托省、直辖市、自治区学会按会员条件发展会员,并报学会登记备案,统一编码。

会员权利:

(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享有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参加学会的活动;

(四)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五)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依照学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

(六)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该会将通知会员补交;不履行学会章程规定的缴纳会费义务,视为自动退会,再次申请入会需重新审批。不缴纳会费者,不能成为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举办中国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促进科技合作;

(二)开展学科和专业教育研究,促进学科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

(三)开展科普活动,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学术书刊和科普读物,搭建行业信息交流平台;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专业展览,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六)开展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会员专业水平;

(七)发挥专家优势,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八)按照规定经批准,开展专业性竞赛、评优和奖励活动。

(九)承接政府职能或受政府委托开展促进该学科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活动。

(一)会费;

(二)社会捐赠;

(三)政府和社会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2020年4月28日,首届北京国际花园节启动活动在北京世园会园区举行。首届北京国际花园节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延庆区政府共同主办,是北京首个国际性花园展。

2021年10月23日,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日本造园学会和韩国造景学会共同主办,《中国园林》杂志社和《风景园林》杂志社协办的第十七届中日韩风景园林学术研讨会于北京召开。 研讨会主题为“自然文化遗产与美好生活”。会上,中日韩三国专家学者分别围绕“融合文化与自然——风景与理想生活”“乡村景观与传统智慧”“自然的文化性——景观作为文化栖息地”3个专题为大家分享其研究成果。

2023年4月15日,第十三届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年会在长沙北辰国际会议中心开幕。该届年会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主办,湖南省风景园林学会等单位承办,得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长沙市人民政府支持,会议主题为“美美与共的风景园林:人与天调,和谐共生”。共有来自风景园林及相关行业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媒体等2000余人参会。

学术期刊

中国园林》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主办,是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理论性学术刊物。主要刊登风景园林学科及交叉学科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方面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优秀实例、专题综述、评论文章、科技新材料与新方法及中国国内外学术动态等内容。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旨在鼓励风景园林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对风景园林领域的科技投入,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规划设计、工程施工技术和行业整体科技水平,提高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对象为在推动中国风景园林各领域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评选范围为风景园林领域科技成果、规划设计及工程技术项目等。设科技进步奖、规划设计奖和园林工程奖三个子奖项。

科普活动

2023年4月6日,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发起的2023年中国“风景园林月”(湖北宜昌站)系列科普活动在宜昌市园林绿化植物研究所“园艺驿站”开幕,该次活动围绕“风景园林创造持续美好生活”主题开展。湖北省风景园林学会、鄂州市园林局、宜昌风景园林学会、宜昌市植物研究所、七彩园林、老年大学园艺班等单位或部门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开幕活动。

培训工作

2019年9月18至19日,“全国风景园林行业技术标准宣贯及园林工程施工工法编研培训班” 在南京开幕。该次会议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主办,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承办。全中国部分省市风景园林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单位负责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企业负责人、相关设计院所负责人、地方学(协)会负责人等160余人参加了培训。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的会徽以绿、白二色为主色调,形状为一道园林门,上方门牌为学会的英文缩写,下方透过园林门,可以看到门内的山水风景,象征着学会的主要领域为风景园林。

学会宗旨

学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和团结风景园林工作者,继承发扬祖国优秀的风景园林传统,吸收世界先进风景园林科学技术,发展风景园林事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风景园林学科体系,提高风景园林行业的科学技术、文化和艺术水平,保护自然和人文遗产资源,建设生态健全、景观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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