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10:31
于2011年11月11,来自全国的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召开大会,正式宣布成立中国诗酒文化高峰论坛。旨在用最浓缩的三天时间激荡并沉淀出最厚重的中国诗酒文化最新的思想精髓,为未来中国诗酒文化的发展揭开新的篇章。
正文
中国诗酒文化高峰论坛章程
前言
2011年11月11,来自全国的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召开大会,正式宣布成立中国诗酒文化高峰论坛。
本章程根据《中国诗酒文化高峰论坛宣言》和《中国诗酒文化高峰论坛章程指导原则》确立的精神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组织的名称为“中国诗酒文化高峰论坛”(以下简称“论坛”)(英文名称为Chinese Poem Culture Forum Articles, 缩写CPCFA)。
第二条 性质
论坛为非官方、非营利性、定期、不定址的国际民间组织。
第三条宗旨
弘扬中国诗酒文化,推动诗酒文化的繁荣进步,加强国际诗酒文化交流于合作。通过论坛与文学界、商界及学术界建立的工作网络为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日益扩大的经济合作提供服务。
第四条法律管辖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香港基本法,尊重当地的社会道德习俗。
第五条会址
中国诗酒文化高峰论坛总部的永久所在地设在杭州萧山。论坛的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
第二章业 务范围
第六条 业务范围
论坛的业务范围包括:
1、举办诗酒年会和中国或国际诗酒会或诗酒节;
2、评选优秀中外诗酒文化作品和编辑出版诗酒文化丛书;
3、推动中国诗酒文化与酒业单位的共同发展;
4、通过论坛建立的工作网络,增进各文化单位、个人和酒业企业间的联系;
5、创建和成为具有影响力的研究及培训机构,为成员单位提供先进的文化理念和管理经验。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会员类别
1、论坛设正式会员和非正式会员。
发起会员、荣誉会员、钻石会员和白金会员为正式会员;普通会员和临时会员为非正式会员。
2、发起会员系指参加论坛所有创建活动,包括决策过程的知名人士和非营利机构;
3、荣誉会员系指为论坛的创建和发展作出重要和实质性贡献的个人、企业和组织;荣誉会员不超过5名;
4、钻石会员和白金会员系指参加论坛所有活动包括决策过程、且其申请已经被批准的个人、企业和组织;
5、普通会员系指以出席、观摩论坛年会以及其他活动为目的、且其申请已经被批准的个人、企业和组织。
6、 临时会员系指一次性缴费出席、观摩论坛年会及其他业务活动、且其申请已经被批准的个人、企业和组织。
第八条 会员条件
1、有加入论坛的意愿;
2、同意遵守论坛章程;
3、在诗酒文化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愿意履行论坛会员义务。
第九条 加 入
申请人按照论坛规定的程序,提交书面申请,由论坛有关机构审核批准。
第十条 会员权利
(一)正式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论坛会员大会发言权、表决权以及理事会理事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论坛年会及其他活动议题的建议权;
3、参加论坛年会;
4、优先获得论坛提供的信息,并经授权,使用论坛网站的信息数据库;
5、通过论坛建立的工作网络寻求商机;
6、委托论坛就其所关心的问题举办专题研讨会;
7、委托论坛推荐或培训人才;
8、优先享有论坛举办各类活动的承办权或赞助权;
9、经授权享有“中国诗酒文化论坛会员”的冠名权;
10、享有论坛理事会赋予的其它权利。
正式会员要享受(6)至(10)条的权利,论坛将收取适当费用。
(二)普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论坛年会;
2、获得论坛提供的信息,并经授权,使用论坛网站的信息数据库;
3、通过论坛建立的工作网络寻求商机;
4、优先参加论坛举办的有关商务活动;
5、委托论坛推荐或培训人才;
6、享有论坛理事会赋予的其它权利。
(三)临时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一次性出席、观摩论坛年会或其他活动;
2、 享有论坛制定的与当次活动有关的待遇。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会员义务包括:
1、遵守并执行论坛决议;
2、遵守论坛章程及有关规定;
3、按时参加会员大会及论坛相关活动;
4、保护论坛合法利益;
5、依据论坛有关规定交纳会员费;
6、论坛理事会规定的其它相关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
1. 会员有权利退会;
2. 会员决定退出论坛时,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论坛秘书长。一旦接到秘书处书面确认,其会员资格即被视为终止。
3. 会员退会程序按会员招募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会员资格终止
任何会员有违法行为、或与论坛失去联系两年以上,秘书处报经理事会同意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但应事前通知该会员,该会员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官员任免
第十四条组织机构
论坛的主要组织机构如下:
1、论坛会员代表大会;
2、理事会;
3、秘书处;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
(一)会员代表大会为论坛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由论坛秘书处负责筹备,有关会议事宜应提前通知所有会员。
(二)因不可抗力未能将召开会议的通知送达某一或某些会员的,或某一或某些会员因故未能参加会员大会,在符合法定人数的情况 下,不影响会员代表大会的进程。
(三)会员大会的权力:
1、审议通过论坛章程或章程修改议案;
2、选举理事会理事;
3、通过由秘书处提交并经理事会审议的年度工作报告;
4、讨论会议议程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5、讨论由正式会员代表提出的其它书面动议,该动议应由至少四分之一正式会员代表签署,并在会前两个星期提交论坛秘书处。
(四)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由参加大会的全体正式会员代表简单多数通过。
(五)会员代表大会主席由理事长担任。如果理事长不能出席,应委托副理事长或一位其他理事代替其行使职责。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人数确定及投票
出席会员代表大会的人数由秘书处根据会员人数及当年会议地点规模提出,报论坛主席决定。
所有正式会员在会员大会或会员大会特别会议上均有投票权。 投票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或经至少三名正式会员或一名理事会成员的要求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会员大会所制订的有关规则,允许会员指定代表进行投票。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特别会议
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论坛主席有权召开理事会特别会议,讨论决定不能延至下届会员大会处理的有关紧急事项。
第十八 条论坛理事会
1、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最高执行机构,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2、理事会理事由论坛正式会员在会员代表大会上以简单多数通过方式产生
3、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期在论坛会议所在地举行。
4、经三名以上理事提议,多数理事同意,理事长可应召开理事会特别会议。
第十九条 理事会组成
1、论坛理事会由三十五名理事组成,第一届理事会的任期为5年,此后的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理事可连选连任,但任期不超过两届。 理事会的选举,应考虑保持论坛政策方向和愿景实施的连续性。论坛可以设名誉主席。
2、论坛秘书长和发起人首席代表为理事会当然理事;
3、理事会理事人数经会员代表大会批准后可进行增减。
第二十条 理事长和副理事长
1、 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和副理事长12人;
2、 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由出席理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选举通过产生;
3、 秘书长由发起人担任,第一副秘书长由发起人首席代表担任;
4、第一届理事长及副理事长任期为五年,可连选连任。以后的理事会任期为3年。
5、如若理事长因故无法担任其职务,副理事长应担任代理理事长,直至下一次理事会会议;该会议选举出的理事长之任期应为前任理事长余下之任期。
第二十一条 论坛理事会的职责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
1、对整个论坛的活动监督和管理;
2、审议由秘书处向会员大会提交的论坛年度工作报告;
3、任命论坛副秘书长;
4、审议论坛章程修改议案;
5、批准论坛重大的规章制度;
6、决定会员大会的召开,并审议通过会员大会议程;
7、会员大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决议的产生
除本章程和有关规则另有规定外,理事会决议由出席理事会会议的全体理事以简单多数通过并生效。每个理事有一个投票权。
理事会也可采取非会议形式对论坛重大问题或紧急事项做出决议。
第二十三条 理事长职责
理事长职责应为:
1、主持理事会会议和会员大会;
2、监督有助于实现论坛宗旨、促进论坛利益的中、长期计划和项目的制定;
3、经理事会授权,可代表论坛签署非协议性的、非约束性的和非行政性的往来文书和函件
4、向会员大会报告理事会的工作;
5、行使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 副理事长职责
1、 协助理事长行使职责;
2、 在理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按排名先后代为行使理事长职责;
3、 支持和指导论坛及秘书处的日常事务;
4、 行使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五条 秘书处
秘书处为论坛常设执行机构,其职责如下:
1、负责论坛所有会议的筹备
2、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3、准备论坛年度工作报告,提交理事会审议;
4、负责论坛资金筹措和运作;
5、负责起草或修改论坛的规章制度,并报理事会批准;
6、负责会员入会、退会、日常联络等相关服务;
7、负责理事会委托的其它事务;
8、协助理事长履行其职责。
第二十六条 秘书长
秘书长为论坛的首席执行官并领导秘书处。其职责如下:
1、负责论坛的日常事务,对外代表论坛;
2、负责主持除论坛会员大会及理事会会议之外的论坛所有会议;
3、执行理事会批准的规章制度;
4、聘用、提拔及解聘秘书处职员;
5、提出调整秘书处职能部门或论坛办事处的议案,报理事会审议批准;
6、负责执行理事会委托或授权的其它事务。
第二十七条 副秘书长
经理事会决定,论坛设副秘书长若干名。副秘书长可由秘书长提名,并由理事会任免。如其他理事提名副秘书长,在提交理事会批准之前,应得到秘书长同意。副秘书长任期三年,经理事会批准可延任。
副秘书长职责如下:
1、协助秘书长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2、在秘书长无法履行其职责时,代为行使秘书长职责;
3、受秘书长委托或授权处理其它事务。
第二十八条 秘书长、副秘书长职务终止
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在下列情况下终止职务:
1、提前三个月向理事长提出书面辞呈;
2、理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免职决议,在此情况下,其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
3、无法履行其职务;
4、受到刑事处分。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 条论坛经费来源
1、会员费;
2、参会费;
3、捐款,资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经费的使用
论坛所有的经费应用于实现论坛宗旨,且在本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第六章 论坛解散
第三十一条 解散程序
论坛的解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论坛解散议案在经理事会审议后,提交论坛会员大会;
2、会员大会根据上述议案,做出解散论坛的决议;
3、解散论坛的决议须通知注册机关。
论坛在解散之前,应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清算委员会,对论坛资产及债务进行清理。
论坛资产在偿付债务和按有关规定退还会员费后,如有剩余,则应在注册机关的监督下,捐予或用于发展与本论坛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解释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论坛理事会。
第三十三条 生效
本章程自2011年 11月1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召开的论坛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生效。
首届组织机构:
名誉主席:陈琪林子
主席:陆妙根
秘书长:张俊
副秘书长:静川邓银祥
中国诗酒文化高峰论坛宣言
2011年金秋时节,我们聚首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西子湖边,钱塘江畔,审视诗酒文化与中国酒业发展面临的挑战,认识到诗酒文化与酒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重要性。
为此,我们郑重宣示:
中国诗酒文化高峰论坛,受以下前景、使命和战略的指导:
前景
力争将中国诗酒文化高峰论坛办成高水准论坛,通过诗酒文化活动向企业注入文化元素,推进酒类更高发展目标的实现。
使命
为达致以上前景,论坛将努力:
为会员单位和会员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的对话平台,以增进联系,推动建立伙伴关系。
赋予企业高品位的诗酒文化,增强酒的文化内涵,强化文化概念,以企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繁荣诗酒文化,开创诗酒文化的春天
战略
为完成以上使命,论坛将采行以下战略:
1. 经常性地举办各种会议,如论坛大会,研讨会、座谈会和讲座,讨论诗酒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2.激发企业诗酒文化建设的主动性,以促进和强化企业与消费者的伙伴关系。3.把握诗酒文化影响企业的发展趋势。4.发布相关信息,揭示和彰显诗酒文化带来的新的发展机遇。5.独立并合作开展有助于实现论坛宗旨的各类研究活动。
2. 我们坚信中国诗酒文化高峰论坛将为建设一个更加繁荣的诗酒文化和谐发展目标做出重要的贡献。
2011年11月11日于中国浙江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