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更新时间:2023-05-11 09:00

2003-11-27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法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2003-11-27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法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后、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赵晓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暂行办法》标志着国资委开始以出资人的身份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也为中央企业负责人年薪制的推广提供了依据。

  负责人考核达标能拿年薪25万

  在日前举行的“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十年回顾和展望”论坛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说,从明年开始,国资委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将全面实行经营者年薪制。

  邵宁表示,中央企业明年起全面实行的经营者年薪制,包括与企业规模相关的基本年薪和与业绩考核挂钩的效益年薪。在此基础上,国资委还将进一步研究

  加入股权或退休金计划等长期激励方式,逐步使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报酬制度具有市场竞争力。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此前曾表示,完成业绩考核指标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将拿到平均25万元的年薪,明年要综合运用年薪制、持有股权和股票期权等多种薪酬方式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