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4 00:54
2014年10月10日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身份亮相。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中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央行八单位负责人组成。
2014年至2020年10月,我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8363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212人、“红通人员”357人、“百名红通人员”60人,追回赃款208.4亿元。
2014年10月10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首次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的身份亮相并接受媒体采访。
据悉,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单位负责人士组成。下一步,将通过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加强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等方式压缩外逃官员的生存空间。
作为办事机构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将由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承担具体工作。
2014年7月,中央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谢光辉介绍,中央纪委在机关机构改革中,把预防腐败室、外事局整合为国际合作局,一个很重要的职能就是加大海外追赃追逃,同时有组织查办案件的职能。
除了中央纪委,这个办公室还有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其他7个单位的负责人士参与,各单位按照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黄树贤介绍,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国际追逃追赃,具体工作包括“统一研究反腐败追逃追赃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综合分析外逃案件信息,组织开展重点个案追逃追赃”、“推动建立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网络”等等。下一步,还将通过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加强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等方式,控制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2014年1月
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吹响了反腐败境外追逃的号角,“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
2014年3月
中纪委公布内部机构调整,外事局与预防腐败室整合为国际合作局。
最高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建立和完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检察机关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归案,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
2014年5月
中纪委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这是中央相关部门首次以工作座谈会形式,就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行协商和交流。
2014年7月
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反腐败工作大局出发,真正把追逃追赃放在与办案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谋划和推进。
公安部部署“猎狐2014”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2014年10月
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首次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身份亮相。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中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央行八单位负责人组成。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外逃贪官投案自首。
2014年11月
习近平主席在多个场合7次谈及追逃追赃和反腐败国际合作。APEC北京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制定《APEC预防贿赂和反贿赂法律执行准则》、成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
2014年12月
中纪委首次在官方网站开通反腐败国际追赃追逃专栏,接受海内外对追赃追逃线索的举报。
2015年
中央纪委监察部信息显示,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成立省一级“追逃办”。
省级“追逃办”成员单位一般有6到12家左右。据统计,绝大多数省份的成员单位都包括省级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外事办和人民银行当地分行。
部分省市还将财政厅、审计厅、旅游局、银监局、国资委、政法委、台办、海关、民委、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和单位纳入了协调机制。
根据中央“追逃办”部署,各省正在建立动态统计报告制度,发生外逃情况要及时报告,实行一案一报,发现一起报告一起,要求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追逃办”。对外逃案件出现重大变化的,或国内调查、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要及时报告“追逃办”,实现对外逃信息的动态管理。
2015年3月26日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首次启动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
2015年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
“反腐败国际追赃追逃”专栏
“反腐败国际追赃追逃”专栏风格简洁,以世界地图为背景,重点突出“反腐败”三字。专栏设有“追赃追逃进行时”“政策法规”板块,前者主要介绍追赃追逃的进展,后者介绍相关法律和司法条约的清单。
点击“我要举报”,首先出现中英文版“网上举报须知”,注明平台受理范围和注意事项,强调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内容分为“举报人信息”、“被举报人信息”和“举报正文”三部分。“举报人信息”中,姓名、住址等内容可选择性填写,而“被举报人信息”的姓名、职务、单位、级别、所在地等都是必填项。这意味着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但同时强调,特别鼓励真实署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举报正文中,要求写明最多50字的标题,对于问题类别还设置了问题类别项,其下设问题细类项,如贪污贿赂行为又细分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多项。
举报栏还可以上传包括图片在内的附件,整个举报过程简单易操作。
举报栏特别说明,如掌握被举报人及其他涉案人员在国(境)外的居住地或落脚点、境内外涉嫌违法违纪资产情况等,要提供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