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30 18:08
中小企业集合债是指通过牵头人组织,以多个中小企业构成的集合为发行主体,发行企业各自决定发行额度,分别负债,使用统一的债券名称,统收统付,向投资人发行的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的一种企业债券形式。它是以银行或证券机构作为承销商,由担保机构担保,评级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并对发债企业进行筛选和辅导以满足发债条件的新型企业债形式。
中小企业债券融资难题长期悬而未决,已成为我国多层次融资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此次国家发改委批准北京中关村3家企业和深圳20家中小企业以发行债券的形式募集资金,深圳此次是首开先河由中小企业集合发债。
所谓集合发债,就是俗称的“捆绑发债”。此前,开创国内捆绑式发行企业债券先河的是2003年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债券,当时国内不同高新区的12家企业采用“统一冠名、分别负债、分别担保、捆绑发行”的方式发债。
其实在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中,融资难是最大的瓶颈。近期,除了国家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金融和财税扶持力度以外,各行业协会也在采取措施,弥补中小企业的资金缺口。记者:我手中拿的是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提供的一份调查数据表。目前我国430万户中小企业,虽然创造了60%的GDP,但可以从银行拿到的贷款额度不足商业贷款总数的1/4,这一比例又下滑了近10个百分点。加上生产成本增加,中小企业的资金缺口达30%以上。
面对融资难题,拥有15万家会员单位的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正在采取措施,而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就是其中的一项。 ##同期: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 李子彬 我们正在和大连市政府合作,准备发一批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我们已经作了两个月的准备时间,目前各项工作的进展顺利,11月份这批债就可以发出去,大概规模在11个亿左右。 ##正文 中小企业集合债,就是由一个机构作为牵头人,几家企业一起申请发行债券。2007年,发改委曾试点两只中小企业集合债,但由于审批程序复杂等问题,试点没能持续推进。记者了解到,目前除辽宁大连外,四川、浙江等省的中小企业集合债也已进入方案制定和上报阶段。此外,中小企业协会已经启动一项规模30亿元、专门用于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预计年内可以募集第一期10亿元资金。
“中小债”是一个创新。它直接的价值在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多年无解的情况下,这种模式较好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中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问题,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新途径、新模式。
中小企业债券的发行,作为我国债券市场上的一次大胆的创新尝试和标志性事件,如果得以推广并健康地发展,将有效地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难、担保不足的问题,从而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做大做强,同时它对于化解目前中国的流动性过剩与流动性不足并存的难题无疑也会是一个突破。
中小企业集合发行企业债券是债券市场的标志性事件,也是有益的创新尝试,有效拓宽了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缓解了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担保不足的矛盾,有利于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快速成长、做大做强。
一、关于目标企业的选择
目标企业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有成熟的经营模式,财务状况优良,一般要连续三年盈利;
(2)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评级公司预评级,发债主体信用级别在BBB以上;
(4)企业分布尽量集中在同一地区。
二、关于担保方式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需要担保公司担保。目前担保模式大体可分为两种:一是聘请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率较低,同时聘请地方担保公司为中债增公司提供反担保;二是地方担保公司直接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具体模式可视项目情况及发行人、市场投资者的接受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