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7 13:41
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坐落于兴中道73号,是中山市人民政府“十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之一。
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坐落于兴中道73号,占地面积685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431.4平方米,总投资5亿多元,是中山市人民政府“十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之一。于2003年8月奠基动工, 2005年11月竣工投入使用。
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由演艺大楼和培训大楼两大部分组成。其中,演艺大楼建筑面积23879多平方米,由1312座位的大剧场、636座位的多功能小剧场、展览厅、文化广场、大型停车场等组成;培训大楼建筑面积19551平方米,设有各种门类的公益艺术培训室、综合展览厅、电影城、文化艺术商廊等。
中心围绕“积极推广普及高雅艺术,加大公共文化普惠力度,满足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质量方针,积极发挥公共文化场馆的功能,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动。
文化艺术中心的大小剧场内拥有当今国际上最先进的舞台、音响、灯光设施,可以满足交响乐、芭蕾、音乐剧、歌剧、戏剧等不同演出需要。其中,大剧场观众厅采用传统的马蹄形设计,有1312个座位,舞台口长18米、高11.5米,景深39.6米,还有一系列国际先进的舞台设备。小剧场具有多种功能,共设座位636个,其无框式舞台可根据不同演出需要进行多种类型的变化,适合中小型音乐会、交谊舞会、实验话剧等演出。
文化艺术中心占地547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368平方米,由演艺大楼和培训大楼两大部分组成,总投资5亿多元。其中,演艺大楼建筑面积23879.87平方米,设有大剧场、多功能小剧场、展览厅、影音演示厅、排练厅、演员化妆间、西餐厅和办公区;培训大楼建筑面积19551.53平方米,设有文化艺术商廊、电影城、美食广场、公共艺术展厅、培训区等,其中戏剧、舞蹈、音乐、器乐、少儿艺术等各艺术门类培训教室38间,包括排练厅、琴房、综合艺术厅等。
文化艺术中心还设有一个可容纳3000多人的露天文化广场,舞台上配置了一个40平方米的LED大屏幕。广场设置了两个大型喷水池和800多套灯具。大型停车场可容纳近400台车辆停放。
本中心建筑设计独特,环境优美,是中山市的文化地标、市民的艺术殿堂、最好的艺术培训基地、群众首选的文化活动场所,也是中山市旅游观光的亮丽风景点。
作为中山市的文化地标,除繁忙的演出项目策划运作外,文化艺术中心每年还协助政府及上级部门举办大量的公益文化活动,如:博鳌亚洲论坛2005国际文化产业会议、第九届中国艺术节(中山分会场)、全国“群星奖”合唱决赛、全国合唱指挥大赛、全国首届社会主义新农村合唱大会、首届中国民歌合唱汇演、首届全国农民合唱大会、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中山交流会等国家级和省级市级重要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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