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4 17:09
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巴基斯坦教育委员会共同发起,联盟成员包括中巴两国83所知名大学。最初名为“中巴经济走廊商学院联盟(CPEC Consortium of Business Schools)”,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等中巴高校组成。
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巴基斯坦教育委员会共同发起,联盟创始成员包括中巴两国18所知名大学。中巴双方开展紧密合作,在金融、经济、创新、创业与跨学科等方面开展联合研究,为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提供技术、人才、案例和成功经验等重要学术支撑。中巴经济走廊商学院联盟的成立,对中巴两国友好关系的发展和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意义重大,是落实“中巴经济走廊”项目的重要举措,是中巴两国高等教育合作交流的进一步深化。
“一带一路”倡议及“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是国家重要任务。“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的成立,标志着中巴两国高等教育交流合作迈出了新步伐。要把联盟建设成增进交流互信、厚植两国友谊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联盟高校的学科专业优势、科研优势及社会资源优势,要努力把联盟高校建设成为中巴高端人才培养基地,协同创新基地,服务经济走廊建设基地,力争通过联盟学校的交流合作,引领两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质量整体提升。
《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章程》主要明确了建立联盟交流机制及推进联盟工作取得成效的相关问题,以及在拓宽联盟合作空间、确定联盟交流方式、继续争取相关支持、同步推进联盟工作研究等关键问题。深入讨论了中巴高校未来交流合作的重点工作,并确定了项目清单。
《中巴经济走廊商学院联盟声明》于8月29日在联盟成立论坛上发布,提出了中巴双方开展紧密合作,促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一揽子计划。其中包括:整合人力资源与开展多类别项目的研究,为实现中巴经济走廊的目标,促进两国人民的文化和谐,发挥作用;建立联合学术研究项目,教师和学生交换项目,联合开展教师和学生培训,加强中巴社会经济法律研究,为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提供技术、人才、案例和成功经验等提供学术支撑;开展项目和商业机会可行性研究,开展中国工业增长和商业成功模式移植的可能性研究,开展金融、经济、创新、创业与跨学科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拓展中巴双方在各领域合作的深度与广度。
2017年11月4日,“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交流机制第一次会议在复旦大学举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校长许宁生,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康凯,巴基斯坦高等教育委员会成员、“中巴经济走廊”顾问默罕默德·阿斯加尔中将,巴基斯坦高等教育委员会总干事萨夫达尔·阿里·沙及来自教育部、中联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巴基斯坦高等教育委员会和中巴双方“9+9”所联盟成员高校相关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章程》,建立了联盟交流机制委员会,决定中方委员会主任由高等教育学会会长担任,执行主任由复旦大学校长担任,中方联盟秘书处设在复旦大学。会上举行了“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交流机制中方秘书处揭牌仪式。
2017年8月28日至29日, 来自中国与巴基斯坦两国教育管理部门和著名高校的领导与学者齐聚巴基斯坦国立科技大学,参加中巴经济走廊商学院联盟成立大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杜玉波会长、巴基斯坦联邦教育与培训部穆罕穆德·布莱·拉赫曼部长、巴基斯坦高等教育委员会穆赫塔尔·艾哈迈德主席、阿萨德·阿里主任、巴基斯坦内务部阿桑·伊克巴尔部长、中巴经济走廊顾问穆罕穆德·阿斯加尔将军以及巴基斯坦国立科技大学那维德·扎曼校长等重要嘉宾出席论坛。
2021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加入“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
2024年,安庆师范大学加入“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
截止2021年10月,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成员包括中巴两国83所大学,其中中方22所,巴方61所。
中国大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上海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北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云南大学、中南民族大学、郑州西亚斯学院、哈尔滨工程大学、安庆师范大学等。
中国香港:香港理工大学。
巴基斯坦:巴基斯坦国立科技大学、国立现代语言大学、旁遮普大学、拉哈尔科学技术大学、卡拉奇商学院、COMSATS信息技术大学、苏哈克工商管理学院等。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巴基斯坦高等教育委员会作为联盟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