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投资协定

更新时间:2022-07-18 10:23

中日韩投资协定是2012年5月13日在北京签署的,该协定共包括27条和1个附加议定书。

简述

2012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确认,中日韩投资协定谈判顺利结束,三方均表示将尽快完成国内程序,以期尽早正式签署《中日韩投资协定》。

3月19日至21日,中日韩三方在北京举行投资协定谈判,经共同努力,三方已就《中日韩投资协定》文本所有遗留问题达成了实质一致,并草签了协定工作文本。

中日韩投资协定谈判始于2007年,为三方自贸区谈判奠定基础。

正式签署

2012年5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日本国政府及大韩民国政府关于促进、便利和保护投资的协定》在北京正式签署。

该协定共包括27条和1个附加议定书,囊括了国际投资协定通常包含的所有重要内容,包括投资定义、适用范围、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征收、转移、代位、税收、一般例外、争议解决等条款。

中日韩投资协定的签署在中日韩三国经贸合作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这是中日韩第一个促进和保护三国间投资行为的法律文件和制度安排,为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提供了重要基础。协定将为三国投资者提供更为稳定和透明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激发三国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促进三国间经贸活动更趋活跃,推动三国经济的共同发展和繁荣。三国将尽快履行国内法律程序,使投资协定早日生效并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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