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4 17:0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简称“中泰证券”),成立于2001年5月,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大型综合类创新试点证券公司,注册资本62.7亿元。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是全国大型综合类上市券商(股票代码: 600918),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设有44家分公司、280多家证券营业部,员工9000多人,控股中泰期货、中泰资本、中泰国际、中泰资管、中泰创投、齐鲁股交、万家基金、中泰物业,形成了证券、期货、基金、投资等各项业务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
中泰证券主要经营证券经纪、承销与保荐、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财务顾问、融资融券、基金与金融产品代销、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等业务。公司服务财富管理客户850多万,管理客户资产超过1.2万亿元;股权承销单数、IPO承销规模在全国140多家券商中位列第9位,股权、债券业务山东市场占有率连续3年位列行业首位。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公司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积极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和证券行业文化,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守牢合规展业、廉洁从业两条底线,锤炼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客户、防范化解风险三大本领,实现客户基础量增质优、业务体系综合协同、金融科技智能赋能、资本实力有效提升四大突破,做强财富管理、投资银行、投资交易、研究与机构、资产管理五大业务板块,聚焦聚力增强践行重大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共同富裕、维护金融稳定核心功能,提升业务、管理、品牌、人才、科技核心竞争力,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持续扩大规模实力,不断塑造公司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扛起山东证券业旗帜,向着建设忠诚、合规、创新、美美与共的一流证券公司目标奋勇前进。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是全国大型综合类上市券商,控股中泰期货、中泰资本、中泰金融国际、中泰资管、中泰创投、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参股万家基金,形成了集证券、期货、基金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证券控股集团。
截止2015年10月在北京、上海、西安、天津、石家庄、重庆、广州、深圳、福州、厦门、武汉、杭州、沈阳、大连、长春、银川等全国大中城市和山东省各地市设有33家分公司,248家证券营业部,员工5000余人,控股鲁证期货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客户资产逾千亿元 。
2020年6月3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918”。
2023年3月23日,中泰证券发布公告,孙培国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023年8月28日,中泰证券发布公告,毕玉国因组织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中泰证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毕玉国辞职后不在中泰证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郭永利因组织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郭永利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咨询职务,在控股子公司无任职。
2023年9月,中泰证券拟发行50亿元短期公司债券,已获证监会批复。
2024年8月6日,上交所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反馈”。8月21日,上交所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通过”。10月18日,从中国证监会了解到,中国证监会已经同意中信证券等20家公司开展互换便利操作。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联合公告,中泰证券等14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参与“跨境理财通”的证券公司。
经纪业务
公司营业网点众多、布局合理,业务牌照齐全,代理证券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多样,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渠道通畅
国际业务
中泰证券开展国际业务是为了构建海外发展战略,推动公司在海外设立相关业务机构,加强与海外交易代理商的联络、合作,推动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的开发,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投资者投资海外市场提供支持。
投顾业务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
其他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固定收益业务、研究业务、金融创新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直投业务。
2015年9月,公司正式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王洪
总经理:冯艺东
2017年11月,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上榜,排名第432名。
2021年5月,入选首批证券公司“白名单”。
2020年11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卷入的一起劳动争议诉讼的二审民事判决书((2020)京02民终9546号)。这起诉讼以驳回中泰证券上诉,维持原判即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9.60万元结案。
2024年4月3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四份对券商机构及保荐人的监管罚单,其中:在对中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中,广东证监局表示,中泰证券作为格力地产债券“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对存货不存在跌价情况的分析核查不严谨,未制作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发行人立案调查事项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及时,不符合《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2015年)》第十二条,《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2015年)》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九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2年)》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等要求,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