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24 14:49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简称县交通局),是中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交通局承担的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附加费等交通规费的征稽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运输一体化。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负责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县域公共交通和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道路客运、货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道路运输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维修市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建立完善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国家规定的相关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负责危险品运输监管、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和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县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县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协调县域内各类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工程质量、工程定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工作。
(七)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运货运;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九)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职业技能教育;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中牟现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宣传、档案、印鉴管理、安全、文印、会务、保密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编制、督查督办、组织、人事、社会保障、财务、技能培训、计划生育、工青妇、统计、目标管理、综合治理、老干部管理、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
负责交通运输外事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备战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二)法制科(行政服务科):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负责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负责依法应当由县交通运输局承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及下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勘验;负责审批服务事项中涉及收费事项的收费核定、开具收费通知书及代上级收费的收取工作;负责对需要听证的审批服务事项的听证组织工作。
(三)路政运输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市场发展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及交通基础设施、县域公共交通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拟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组织协调春运工作;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管理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负责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汽车、汽车租赁、道路客运、货运、运输场站、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等工作。负责拟定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政策、制定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的运行检测和协调,参与实施交通管制;负责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
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工作;负责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四)工程技术科: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定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定额和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规划、建设协调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乡村公路日常养护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相关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工作;拟定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的相关技术标准;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环境保护和招商引资工作。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振华
本规定由中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办理。
地址:中牟县商都大道与万三路交叉口向西1公里路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