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24 19:12
中牟县统计局(简称县统计局),是中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县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统计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负责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
(三)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及统计调查制度;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牟县统计局机构设置:党支部、办公室、人事财务科、统计执法监督科、综合核算评价科、工业统计科、投资统计科、贸易统计科、农业统计科、社会经济调查队、第三产业统计中心、普查中心。
(一)中牟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单位全称:中牟县社会经济调查队;成立时间:1999年7月;规格:股级、隶属县统计局;编制:14人;经费形式: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实有人数:13人;无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
承担全县及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农村、城市、企业调查任务,依照统计法规定和国家调查制度开展工作。
目前承担的职责任务:为政府决策及社会需求调查提供城市社会经济信息。居民生活调查、城乡物价调查、城市经济规模调查、居民生活状况分析、物价分析、城市建设分析、城市发展分析、市场需求预测、物价变价预测、居民收入预测。
(二)中牟县能源统计中心
单位全称:中牟县能源统计中心; 成立时间:2007年8月; 规格:股级,隶属县统计局; 编制:4人; 经费形式: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实有人数:4人; 该机构为股级事业单位,没有设置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
1、按照能源统计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依据牟编【2007】34号:关于成立中牟县能源统计办公室的批复)。
2、贯彻落实上级统计部门关于能源统计工作制度;研究建立全县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和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全社会能源利用情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对全县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和分析研究;进行全县能源平衡核算和编制能源平衡表;对全县能耗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发布;跟踪监测重点能耗企业节能情况;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展能源统计工作。
目前承担的职责任务:贯彻落实上级统计部门关于能源统计工作制度;研究建立全县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和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全社会能源利用情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对全县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和分析研究;进行全县能源平衡核算和编制能源平衡表;对全县能耗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发布;跟踪监测重点能耗企业节能情况;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展能源统计工作。
(三)中牟县第三产业统计中心
单位全称:中牟县第三产业统计中心;成立时间:2008年8月;规格:股级、隶属县统计局;编制:11人;经费形式: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实有人数:10人;无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
1、按照第三产业统计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指导、协调第三产业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工作的开展,建立第三产业统计和核算制度并组织实施;核算第三产业增加值及分行业增加值;综合汇总、评估、公布第三产业统计资料;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第三产业统计工作。
目前承担的职责任务:指导、协调第三产业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工作的开展,建立第三产业统计和核算制度并组织实施;核算第三产业增加值及分行业增加值;综合汇总、评估、公布第三产业统计资料;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第三产业统计工作。
(四)中牟县普查中心
单位全称:中牟县普查中心;成立时间:2013年6月;规格:股级、隶属县统计局;编制:6人;经费形式: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实有人数:5人;无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
负责县情县力和国家、省、郑州市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的组织实施,普查(调查)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普查(调查)资料的开发应用。
中牟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平
机构地址:中牟县商都大道房地产交易大厦25楼2508房间(中国移动公司西隔壁)。
(冬季)上午 08:30—12:00,下午 2:00—5:30
(夏季)上午 08:30—12:00,下午 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