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更新时间:2022-06-23 11:33

中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简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中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正式成立

2018年11月26日 ,中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举行挂牌仪式。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配偶、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随军家属安置,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五)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六)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县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七)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值班值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安全、保密、网络安全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科。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三)接收安置和军休管理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配偶、复员退伍军人档案的移交、接收和审核工作;协调推动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实;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四)就业创业科。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五)优抚和褒扬科。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乡(镇、街道)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现任领导

中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盾营

工作指南

办公地址

地址:中牟县锦中路与泰安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办公时间

工作时间: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夏令时)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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