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7 13:30
中电书画院,是由中国电力报社及电力行业有关单位组成的非营利性创作研究组织。书画院吸收书画界专家、电力行业有较高造诣的书画爱好者参加。立足电业,面向社会,弘扬民族文化精神,加强电力企业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 作,加强电力行业与社会各界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电力行业书画艺术的繁荣和发展。
联系人:孙佩杰段炼
地址:北京宣武区白广路二条1号中国电力报
邮编:100761
组织和联系书画界书画名家、电力企业书画爱好者,同社会各界多渠道、多形式 地开展书画艺术交流与合作。
1. 举办书画展览、书画笔会;
2. 编辑出版书画作品画册;
3. 举办书画艺术交流、讲座和培训活动;
4. 为电力企业提供书画礼品、装饰、收藏等方面的服务;
5. 加强电力行业与国内外有关方面的书画艺术的交流与合作;
6.办好美术专刊(版),推介电力行业美术人才,刊登优秀书画作品,研究介绍艺术发展的理论 、方法和经验,。
第六条 书画院设理事单位,从每个理事单位聘任一名理事。
第七条 设名誉顾问若干名,名誉院长若一名,顾问若干名,名誉理事若干名,理事若干名, 院长一名,副院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特约书画师若干名。
第八条 院长主持院务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
第九条 秘书长在院长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十条 院长、副院长、秘书长的任期每届三年,经主管单位推荐理事会通过可连任。
第十一条 设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1. 选举和罢免院长、副院长、秘书长;
2. 审议年工作报告和财务状况;
3.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4.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书画院组建艺术委员会,并邀请有关专业单位和团体为艺术指导单位。
第十三条 书画院成员必须遵守书画院有关规定,没有征得组织的同意,不能以书画院的 名义在社会上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四条 不能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第十五条 不能无故缺席书画院组织的活动。
第五章 院藏书画作品的管理
第十六条 书画院设专人负责接收保管社会名人、领导的书画作品,作好相关的登记工作 。
第十七条 条件成熟时出版院藏书画作品集。
第十八条 经书画院同意,院藏书画作品可进行交流和捐赠。
第十九条 经费来源
1. 开展活动的赞助收入;
2. 主管单位提供的活动基金;
3.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有偿服务收费及其他合法收入;
4. 利息;
5.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本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人员中分配。
第二十一条 本院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本院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院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收社会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 的审计。
第二十四条 本院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五条 本院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 行。
第二十六条 对本院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通过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机 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 建议。
第二十八条 本院终止建议须经全院大会(或院务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同 意。
第二十九条 本院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务处理 善后事宜。清理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条 本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院宗旨相关的事业。
柴松岳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
史大桢 原电力部部长
欧阳中石 首师大博士生导师 中国书法研究所所长
沈 鹏 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
贺 恭 中国华电集团总经理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李德亮 中纪委中组部巡视组副组长、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王文泽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
张 飙 中国书法家协会驻会副主席 党组书记
邵秉仁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李延梦 国家电网公司高级顾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
萧 鹏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张廷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王 琳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任书辉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石成梁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叶荣泗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顾问
吕如雄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
王铁全 荣宝斋副总经理、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张有清 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 北京书协名誉副主席
贺成才 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 北京美协副秘书长
吴庆林 中国美术家协会培训中心教授
王之麟 中国书法家协会培训中心教授
蔡 群 江西南昌画院画家、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穆永瑞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北京日报美术部主任
唐 辉 荣宝斋杂志主编、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程茂全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宏宝堂画店总经理
王兴家 中国书法家协会篆刻委员会委员 荣宝斋总经理工作部主任
张志国 北京瀚嘉华宝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郝建中 北京职工书画协会秘书长、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陈红军 人民日报神州书画院副院长
李春宁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人事培训部主任
张敬元 中国电力报副社长兼副总编辑
白俭成 中国电力报副社长兼副总编辑
郝兴国 中国电力报副总编辑
邱文红 国家电网公司离退休工作部副主任
任亚玲 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综合处处长
胡 帆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党群部处长
施哈英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政工部副经理
吴大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政工部副主任
林正山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政工部副主任
蒋兰英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政工部副主任
邹军民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群部副经理
韩振江 山西电力公司工会主席
江华东 浙江电力公司工会主席
任建新 中国电力文协秘书长
汪超英 湖北电力报社社长
李国华 北京电力公司工会主席
陈必武 浙江电力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魏俊芝 中国电力报社记者及社会活动部主任
孙佩杰 中国电力报社记者及社会活动部副主任
曹文庵 山西电力文协
牛存锁 山西晋城供电公司工会主席
傅长儒 辽宁电力报社社长
刘 啸 天津静海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
张景山 北京电力公司工会书画研究室主任
叶先鸿 湖北电力报
于 扬 湖北梨苑大酒店书记
崔义德 中国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工会主席
李瑞祥 中国大唐淮北发电厂党委书记
梅丽荣 中国国电甘肃靖远发电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
张梧林 浙江电力公司机关工会主席
周春启 山东临沂供电公司工会主席
赵华庭 原浙江绍兴电力局党委书记
赵万波 云南滇东电业局新闻中心主任
王海诚 内蒙古乌海电业局企业协会副会长
李志英 天津电力公司工会
刘湘酃 湖南长沙电业局文协秘书长
刘 旭 江苏徐州发电厂苏源书画院副院长
张景山 北京电力公司工会书画研究室主任
徐开琳 中国国电九江发电厂工会
张志吉 宁夏电力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