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19:48
中等师范学校简称中师,是培养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中等专业学校。
世界上较早的公立师范学校1795 年在法国巴黎设立。
19 世纪初至 20 世纪初,许多国家都设立师范学校。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求义务教育延长,欧美一些国家要求小学教师至少应接受 2 年的大学教育。
于是,一些中等师范学校或升格为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停办。从此以后,一些小学教师由高等师范学院、高等师范大学、综合大学培养。
中国最早的中等师范学校是张謇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在江苏通州创办的私立通州师范学校(今南通高等师范学校)。
清朝末年,在清廷的支持下,盛宣怀加紧了对南洋公学的筹备。不久,南洋公学在洋务运动的声浪中诞生了。
盛宣怀首立四院,分层设学。他十分重视基础,把师范和小学放在学堂的首要地位。于1897年南洋公学首先招收师范生,设立师范院,这是中国近代最早的新型师范学校,标志着中国师范教育的开始。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清末甲午科状元、我国近代著名政治活动家、实业家、教育家张謇(1853-1926)在江苏南通创办了“通州师范学校”,这是我国第一所私办和独立设置的中等师范学校。它标志着我国师范教育专设机构的起点。
在我国古典文献中,“师范”最早出现于汉朝扬雄编著的《扬子法言》:“师者,人之模范也。”
在中国古文献中,所谓“师范”,意为“可以师法的模范”。西汉杨雄在《发言·字行》中说:“务学不如务求师。师者,人之模范也。”最早把“师范”二字并用的,见于《后汉书·文苑传·赵壹》。内云:“君学成师范,缙绅归慕。仰高希骥,历年滋多。”世人遂把教师职业的特征概括为“学高为人师,身正为人范”。
改革开放之初,国家为缓解中小学教师缺乏,选拔初中毕业生到中等师范学校,学习3年或4年后再分配到中小学任教。初中毕业上中师,是不少高分学生的选择。
一些初中毕业生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等师范学校。中师学生在基础教育领域大放异彩,主要原因就是培养目标清晰,“学生毕业以后就是当小学教师”,基础课学得非常扎实,“可以说‘吹拉弹唱’什么都行”。
1980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办好中等师范教育的意见》,中等师范学校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春天。到1988年,全国中师学校数量达到高峰,扩展为1065所,到1995年,全国仍有中师学校897所,在校学生人数高达80多万。改革开放后的20余年间,中师培养了数以百万计合格毕业生,为普及初等教育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到2008年,中等师范学校缩减至192所,高师院校则增至139所,全国范围内的中师学校纷纷在“撤并挂升”的转型改制中逐渐退出了教育历史舞台。例如:毛泽东曾于1913年至1918年就读五年的中等师范学校湖南第一师范学校于2000年升格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200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师范生曾主要由中师培养,本科学校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一些师范大学2000年左右才开始招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生的。不少师范大中专院校办成综合大学后,师范教育的优质资源被稀释了。”教师培养是实践导向型,而传统本科教学,学生实践操作比较欠缺。“师范生专业能力下降严重。”师范教育要“回归”师范属性,“中师生的培养模式为提高学生专业能力提供了借鉴和思考。”
中师生基础课学得非常扎实,“‘吹拉弹唱什么都行”,“老中师生”是“十八般武艺精通”。
“一专多能,全学科全方位发展是中师培养最大的特色。”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师教育是真正的全科教育,学校不分系,每一个学生都要学习能满足小学各科教学之需的课程。
招收对象为:小学毕业生的师范生,学制一般为 6 年~7 年;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师范生,学制一般为 3 年~5 年。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 5年。
近10年来,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加速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加强规范化管理,使校园环境达到了净化、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建设体现了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和师范性; 根据小学教育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了数以百万计的合格毕业生,为普及初等教育,特别是普及广大农村的初等教育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中等师范学校一般设置课程由必修课、选修课、教育实践、课外活动等4部分组成。
必修课主要开设:教育学教程、心理学教程、教师口语、书法、小学语文教材教法、小学数学教材教法、小学科学教材教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基础】、通用技术、劳动技术)、电教基础等等,民族师范学校还有民族语文。
选修课根据服务区域小学教育的需要,开设有利于拓宽和加深学生知识,发展学生广泛兴趣和特长的课程,以及适应本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职业技术教育类课程等。
课外活动主要通过举办讲座、组织兴趣小组,开展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科技、艺体等方面的教育。
中等师范学校的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创造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自学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其基本组织形式是课堂教学。
中等师范学校大部分合并于高等师范学校(师范大学、师范学院)等的初等教育专业或者是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也叫做幼儿师范专业)。
中等师范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从事小学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与专业知识、技能,热爱儿童,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身体健康的小学教师。
同时,中等师范学校还应根据需要和可能承担培训在职小学教师的任务。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师范学校规程》,中等师范学校的设立、变更与停办,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
中等师范学校由省、市、自治区教育局(厅)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实行统一领导,省、地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管理。省、市、自治区直属师范学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其余师范学校由地、市(州、盟)教育行政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