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4 16:17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根据办法,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应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也可申请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应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于每年12月31日 前将中职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中等职业学校应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中职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一)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二)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成立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领导小组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组成,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的领导、专家学者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若干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具体负责组织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受理、评审等工作,提出本校当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等职业学校将评审结果按照程序分别报送省级教育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评审材料统一报送教育部。
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程序:
(一)召开预备会。评审委员会召开预备会,提出评审工作要求。
(二)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评审意见。
(三)形成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由评审委员会汇总各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
(四)审定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经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报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告获奖学生名单。
(一)材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上报材料是否及时、齐全、完备。
(二)程序的规范性。主要是指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三)条件的相符性。主要是指入选学生的综合表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和《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号)规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成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省(区、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经评审确定,共19915名学生获得2018—2019学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每人奖励6000元,现予公告。
希望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以获奖学生为榜样,勤奋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升技能水平,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12月17日)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来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此前,国家奖学金只限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等高等教育领域。如今,中等职业学校将设国家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体系首次延伸到高中阶段教育,对于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义重大而深远。
中职教育发展缓慢,主要源于“重普通高中,轻中职教育”的观念误区。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只看到普通教育为升学服务的功能,忽视了经济社会发展对于职业教育的需求,具体表现为对中职教育发展的“四缺乏”:缺乏重视、缺乏思路、缺乏力度、缺乏进度。同时,在社会层面而言,中职教育地位不高、声誉不佳,中职生也成为“差等生”的代名词。
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与国家助学金相比,国家奖学金更突出一个“奖”字,体现了国家对于中职教育的肯定和鼓励,大大提高中职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设立奖学金所传递出的国家意志,必将推动更多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提高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切实承担起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同时,也在社会层面为中职教育“正名”,中职教育不再是“二等公民”,而是可以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等相提并论,共同承担培养人才的重要使命。
此外,中职学校设国家奖学金,还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快民办中职学校发展。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提到了“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这显然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必须通过完善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兴办和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除了教育费附加减免等政策手段外,在中职学校设国家奖学金同样可以成为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风向标,吸引嗅觉灵敏的民间资本闻风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