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师

更新时间:2023-06-09 10:19

中药师是指国家在中药生产和中药流通领域实施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凡从事中药(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药保健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在其关键岗位必须配备有执业中药师资格的人员。

简介

中药专业人员通过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依法独立执行业务。获得执业中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执业中药师的水平和能力,其证书作为依法申请领办中药生产、经营或独立执行业务的依据。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让没学过西药的中药师发放西药这样是不对的,是违反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万一出错由不是执业范围的人员和法人负责。

资格获取

中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中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职责

(1)中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中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执业药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3)中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4)中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报考条件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 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魁网整理(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

二、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三、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注:各地报名条件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各地报名通知上的报名条件为准。

合格证书

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

证书管理

中药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中药学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四)初级中药士各单元所包含的考试科目如下:

基础知识:中药学、方剂学

相关专业知识:中医学基础、药事管理

专业知识:中药炮制学、中药调剂学

专业实践能力:中药药剂学、中药调剂学

(五)初级中药师各单元所包含的考试科目如下:

基础知识:中药学、方剂学

相关专业知识:中医学基础、中药药理学、药事管理

专业知识:中药炮制学、中药鉴定学

专业实践能力:中药药剂学、中药调剂学

(六)中级主管中药师各单元所包含的考试科目如下:

基础知识:中药学、中药化学、方剂学

相关专业知识:中医学基础、中药药理学、药事管理

专业知识:中药炮制学、中药鉴定学

专业实践能力:中药药剂学、中药调剂学

注册

执业药师资格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注册机构、人事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对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责任。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须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药师

(一)定义

什么是药师?我国《辞海》中药师的定义是“指受过高等药学教育或在医疗预防机构、药事机构和制药企业从事药品调剂、制备、检定和生产等工作并经卫生部门审查合格的高级药学人员。”广义的药师是泛指受过高等药学专业教育,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个人。

(二)药师的类别

药师的类别依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

1.根据所学专业

西药师、中药师、临床药师。

2.根据职称

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中药师、主管中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任中药师。

3.根据是否依法注册

执业药师、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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