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2-31 14:19
2020年11月26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提出,改革中西医结合教育。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探索“西学中”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新模式,允许攻读中医专业学位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毕业须达到中医专业学位授予标准。2021级起,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在高职临床医学专业中开设中医基础与适宜技术必修课程。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应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