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7 20:56
中餐科技进步奖是我国餐饮行业科技创新方面最具权威的综合性奖项,其中包括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创新企业、理论建设四个奖励项目。我会将从获奖项目中,推荐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组织的相关奖项的评定。
为推动我国餐饮业的持续发展,加速产业升级,鼓励在我国餐饮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科技群体,调动全国餐饮行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就餐饮科技前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促进餐饮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中国烹饪协会设立中餐科技进步奖,自2010年起开展中餐科技进步奖的评奖活动。
中国餐饮协会是中餐科技进步奖的组织领导机构,中国餐饮协会专家工作委员会为承办机构,中餐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为评审机构。
中国餐饮协会设立中餐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办公室为办事机构。评审工作办公室与专家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中餐科技进步奖的奖励范围包括: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成果,技术开发与发明成果,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
中餐科技进步奖设立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创新企业、理论建设四个奖励项目。
中餐科技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
凡符合《中餐科技进步奖章程》和《中餐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规定的创新技术、产品、工艺、材料与设计成果,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果,创新体制与管理成果,社会公益类网络建设成果,软科学与论文成果,规范、标准,科普图书与电子出版物等,均可申报科技创新、技术应用、理论建设奖励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在企业品牌树立和行业带动性方面成效卓著的餐饮业企业可申报创新企业奖励项目。
项目申报需按照《中餐科技进步奖章程》和《中餐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的要求,认真填写《中餐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技术应用、理论建设奖推荐书》或《中餐科技进步奖创新企业推荐书》。推荐书与附件材料一式三份(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一份须加盖公章作为原件备案),并报送电子版。《中餐科技进步奖章程》、《中餐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中餐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技术应用、理论建设奖推荐书》、《中餐科技进步奖创新企业推荐书》,可通过登陆中国烹饪协会网站下载,也可向我会中餐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办公室索取。
申报单位可通过各地烹饪(餐饮、饮食)协会、中国烹饪协会各分支机构申报。其它有关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可直接向我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申报。
推荐单位要按照《中餐科技进步奖章程》和《中餐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例》的规定组织预审,择优推荐。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8项(原则上每个奖励项目2项)。
中国餐饮协会将在今年11月召开中餐科技进步奖表彰大会,表彰获奖成果的承担单位、主要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