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0 12:05
临沂市地震局,主要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震害防御科,监测预报科,应急管理科,台网管理科。
(一)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承担全市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为市政府拟定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与综合防御措施;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保证地震观测资料、观测数据的及时上报,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对全市地震趋势分析预报意见;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市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五)监督管理全市的地震烈度区划、震害预测以及重要城镇和重大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震次生灾害防御和防灾工作。
(六)管理执行全市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市级以下重点项目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重大工程、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按照《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和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规定,参与城市规划及工程建设场址的审批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抗震性能鉴定。
(七)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管理和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能力;负责调查全市有感地震和落实宏观地震异常;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做好稳定社会的工作。
(九)承担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协助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保卫、会务、后勤保障、督办督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拟订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有关政策措施;承担防震减灾的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地震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和相关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全市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科普教育工作。
拟订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管理全市地震烈度区划;组织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场地的地震烈度鉴定、复核;指导和监督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大型企业等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县区重点项目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负责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抗震性能鉴定;提出地震灾区重建防震规划意见。
承担全市地震会商会与震情研究、地震中期与短临预报的跟踪及地震异常落实任务;负责编发地震会商会报告、震情研究报告及震情简报;承担震后的地震趋势研究、宏观考察及大震现场分析预报工作;拟订全市地震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台站和县区地震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群测群防工作;做好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依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台站及县区地震局观测资料的检查、评比;负责科研课题的安排、推荐、申报。
负责组织建立与完善全市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组织拟订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负责地震系统内部的地震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地震灾情速报工作;负责地震灾害盲估与应急数据库建设的管理;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市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地震应急检查;负责地震应急通讯的检查与管理;主持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项目和地震紧急救援重点项目建设。
负责对本市及邻区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实施 24 小时监测,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处理、传递以及开展地震异常及震情调查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承担地震速报工作;负责全市遥测台网的管理与值班任务,承担计算机网络信息资源的采集、录入、更换;负责地震观测数据的收集、上报;负责台站和县区地震局的仪器安装、标定、维修、优化改造和更新;承担台站及台网仪器数字化改造、验收。
沂水地震台位于沂水县城,正阳路27号,为山东省地震局测震区域台。沂水地震台地处丘陵地区,台基岩性为灰岩,周围为居民区,观测环境好,无较大震动干扰源。在构造上处在沂沭带北段,东距沂水—汤头主干断裂1km左右,其地震地质位置对于沂水县及周围县市非常重要。沂水地震台测震观测台项主要监测沂沭带北段及周围地区地震活动和断裂带活动情况,在沂水及周边地区的地震监测工作中起着极其重要作用,是山东省东南部地区非常重要的测震观测综合地震台。沂水地震台占地面积6507.98m,围墙394.5m,建筑面积为704.08m,其中工作用299.88m,生活用404.2m。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状况良好,生活方便。
2009年8月31日,中国地震局副局长阴朝民,在省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晁洪太,临沂市政府副市长王晓嫚陪同下,亲临沂水地震台调研指导工作,对沂水地震台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沂水地震台的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阴朝民副局长指出:沂水地震台位置非常重要,一定要依法保护好沂水地震台的观测环境,确保沂水地震台观测数据的可靠性和连续性,确保沂水地震台观测数据在山东省台网中心及中国地震局台网中心的有效使用。 2012年3月15日,山东省地震局纪检组长张友林,在临沂市地震局局长吕国明,副局长闫洪鹏陪同下到沂水地震台调研,沂水县副县长赵长胜全程陪同了调研。张友林现场查看了沂水地震台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情况,对沂水地震台的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肯定,对于沂水县委政府对沂水地震台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了感谢。张友林听取了沂水地震台的工作汇报,对沂水地震台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希望沂水地震台再接再厉,为沂水当地政府提供更多地震信息,为山东省地震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自建台以来,广大地震监测工作者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供了准确、完整、连续、可靠的观测资料,记录了唐山、黄海、菏泽、苍山等地大量的地震资料。沂水地震台拥有测震、地形变、地下流体三种地震监测手段,主要监测沂沭带北段及周围地区地震活动和断裂带活动情况,在沂水及周边地区的地震监测工作中起着极其重要作用。
沂水地震台经过数字化和观测环境改造,台站面貌焕然一新,地震监测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今后,台站将进一步加快现代化建设,努力创造稳定良好的地震监测环境,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服务。
苍山县地震台 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卞庄镇文化路广场 邮编: 277700
相公庄地震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相公镇,1969年渤海地震后,为了监视沂沭断裂带的地震活动,国家测绘总局地震测量队在临沂王桥建立形变观测站,后因观测环境不合适,由山东地震工作队重新选台,1971年6月30日迁至现址, 同年8月11日定点水准 测量正式开始。1978年7月又开始室外基线测量,1982年4月停止观测。以后又曾相继增设长水准、流动水准等项目。2001年8月13日定点水准改为Dini11数字化水准仪进行观测和纪录。
郯城地震台是 1975年海城地震后,根据国务院69号文件,为加强郯庐活动断裂地震监视与研究而建立的;山东省地震局和临沂地区地办1975年3月到马陵山选台,由中共郯城县委与部队联系,并经济南军区总参同意该台使用马陵山战备山洞;1975年3月5日开始改建洞室,同年5月竣工,山洞进深1515米,山洞整体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洞顶覆盖约70米,洞室年平均温度为16.0℃,年温差小于0.2℃。该山洞周围环境无干扰且洞内几乎为恒温,适宜安装地震监测仪器。
牛岚地震台牛岚地震台位于山东省费县大田庄乡,属省区域台,蒙山断裂带北侧,岩性为花岗岩,拾震器放置在观测室西侧 130 米处山沟里,没有干扰源,观测环境良好。可记录到 200 公里范围内( M L ) 2.5 级以上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