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7 10:23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研究拟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管理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住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依法对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的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六)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活动。
(八)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对所辖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市系统的人事工作;管理本市系统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和基建等工作;负责本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注册局
副处级建制,主要职责是:组织管理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包括授权登记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办理企业年检;查处违反企业登记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指导本市系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内设企业注册科、外资企业注册科、个体私营经济注册科和综合监管科。
公平交易局
副处级建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指导本市系统公平交易执法办案工作。内设综合科和经检一科、经检二科。
机动车辆交易和运输市场管理所
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依法负责激动车辆交易验证,查处倒卖、擅自拼装、拆解机动车辆等违法行为;依法负责市属出租车经营单位的管理。
临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公开——职能科室介绍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宣传、督办、信息化、安全保卫、会议组织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人事政工科
负责全市工商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承办本市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基层体制改革和规范化管理;负责本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本市系统的表彰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
财务装备科
组织实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汇总和执行本市系统财务预算,汇总财务决算;统一管理本市系统各项经费、装备、基建、国有资产及行政性收费和罚款票据;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装备、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本市系统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内部审计;指导本市系统的财务、装备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法制科
负责本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办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指导本市系统的法制工作。
市场管理科
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负责登记注册各类有形市场,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指导本市系统的市场监管工作。
合同管理科
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鉴证合同,调解合同纠纷,查处合同欺诈行为;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活动;指导本市系统的合同监管工作。
商标广告管理科
负责全市注册商标和《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验证工作;组织推荐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指导和监督商标代理、商标评估机构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市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管,依法审批广告经营单位并核发广告营业证照,按照管理权限审查广告内容,进行户外广告登记,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本市系统商标广告管理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制止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挥、调度全市“3.15”投诉举报网络的运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彭林东
主持全面工作;分工负责人事政工、财务装备工作,分管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联系商城分局。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峰
分工负责公平交易执法、文秘(综合材料把关)、政务督查、信息宣传、平安建设、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法制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研究、基建等工作。分管公平交易局、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办公室、信息中心、法制科、市场监督管理研究中心、基建办。联系蒙山旅游区市场监管局、兰山区工商局、蒙阴县工商局、沂水县工商局。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家民
分工负责企业登记管理、骨干企业培植、总部经济招商、招商引资、合同管理、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党建、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等工作。分管企业注册局、合同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办公室、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办公室。联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临沭县工商局、郯城县工商局。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斌
分工负责纪检监察、消费者权益保护、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机动车辆交易和运输市场管理、经纪人和生产要素管理、经纪人协会等工作。分管监察室、消保科、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车辆所、生产要素所、经纪人协会办公室;联系罗庄区工商局、费县工商局、平邑县工商局。
市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孙思权
协助彭林东同志分工负责财务装备工作,分工负责市场管理、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协会、临沂国际商贸名城建设维护规范诚信市场秩序工作线等工作。协助彭林东同志分管财务装备科,分管市场管理科、市场协会办公室。联系临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莒南县工商局、沂南县工商局。
市局党组成员 商城分局局长 王爱军
主持商城分局全面工作,做好市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局调研员 王增宝
协助彭林东同志分工负责人事、编制、干部管理、年度考核、老干部管理、工资等人事政工工作,分工负责基层工作、机关党建、计划生育管理、文明单位创建、商标管理、广告管理、消费者投诉中心、广告协会等工作。协助彭林东同志分管人事政工科,分管基层工作科、机关党委、商标广告管理科、消费者投诉中心、广告协会办公室。联系河东区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兰陵县工商局。
市局调研员 卢公迎
做好调查研究、行业作风监督工作,做好市局党组安排的工作。
市局副调研员 石建国
协助李峰同志分管办公室、基建工作,做好市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局副调研员 曲宝才
协助王增宝同志负责基层工作、商标广告管理工作,协助分管基层工作科、商标广告管理科;做好市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局副调研员 刘长杰
协助李峰同志负责后勤管理工作;协助杨斌同志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分管监察室;做好市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市局副调研员 相振生
协助赵家民同志负责企业登记管理、骨干企业培植、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分管企业注册局;做好市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