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07:24
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系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是临海市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局长兼纪委书记1名、党委委员1名。内设9个正股级职能科室,3个正股级直属行政机构,6个基层工商所(分局)。直属单位有临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个体协会、私营(民营)企业协会、市场协会、工商学会、工商事务中心等也在市局领导下开展工作。共有在编公务员173人,其中局机关73人,基层所100人。离退休人员79人。管辖全市14镇和5个街道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市共有在册企业8780家,个体工商户31008户,各类市场88个。
工商局党委下辖17个党支部:机关第一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机关第三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灵江工商所党支部、巾山工商所党支部、江南工商所党支部、东部分局党支部、大田工商所党支部、白水洋工商所党支部、灵江个协党支部、巾山个协党支部、江南个协党支部、东部分局个协党支部、大田个协党支部、白水洋个协党支部、中共临海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网络经营者分会支部委员会。共有中共党员221人,其中正式党员216人,预备党员5人。
(一)依法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依法负责各类内资企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四)依法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组织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做好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六)依法开展有关反垄断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七)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九)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十)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十一)组织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十二)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十三)领导和管理所属、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十四)承办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海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上级工商部门和临海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总体部署,依托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有效载体,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行政方式转型为动力,以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为基础,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握紧“德厚才聚、法严政明”的行政理念,努力锻造一支“紧气、灵气、和气”的工商队伍,锐意进取、务实创新,在突出积极与主动,加快职能转型步伐;突出民生与民基,倾力服务经济发展;突出重点与规范,依法竭力维序维权;突出能力与形象,立足工商长远发展等方面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为开创临海经济社会全面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应有的积极的贡献!
助动发展、品牌建设、服务三农、打击传销、保护商秘等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工商部门领导的肯定和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红盾护农先进集体”、“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工作获省工商局、台州市政府的肯定和推广”、“构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行政指导项目被认定为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指导示范项目”、“被省委办公厅表彰为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局综合档案室被命名为省规范化数字档案室”、被台州市工商局表彰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被临海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创建满意机关示范单位、“两年”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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