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13:26
临淄区盐务局成立于2002年8月,位于临淄区桓公路103号,是临淄区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盐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全区的盐业管理工作,隶属于淄博市盐务局。
临淄区盐业公司成立于1997年,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盐业专营公司,2011年1月更名为淄博临淄齐康盐业有限公司,是淄博盐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从事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年销售各类盐产品10000余吨,现有干部职工80人。多次获得全市盐业系统盐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盐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商贸流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市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区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负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文秘、人事、劳资、纪律、卫生、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具体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财务科:负责制定单位财务规章制度;编制财务收支预决算报表、年终财务报表;统一管理财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搞好年终决算审计;负责资金的筹措、调剂;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食盐专营部(盐业科):负责全区食盐分配调拨计划编制,安排年、季、月度食盐运销计划;负责工业盐、小工业盐的计划管理、组织签定工业盐供需合同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发放、管理《食盐零售许可证》;负责全区食盐运销工作;负责对全区食盐市场的调研工作,定期调查、分析和预测,适时提出提高“三率”方面的建设性意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盐政稽查大队:负责国家有关盐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负责全区盐政管理,统一组织协调全区盐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盐政执法工作检查,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案件、行政纠纷和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下设辛南稽查队、辛西稽查队、辛北稽查队三个支队。
朱新华:临淄区盐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淄博临淄齐康盐业有限公司经理,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
蔡宏涛:临淄区盐务局副局长、临淄盐业公司副经理。
路建峰:临淄区盐务局副局长、临淄盐业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