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22:21
临清关,机构名。清代户部税关之一。
据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三四卷载,临清关每年额征税银三万七千三百七十六两有奇,赢余一万一千两。初由山东巡抚委临清州督理。康熙五年(1666)归东昌道监收,康熙八年与临清仓合并,复差部员为监督。康熙五十三年,改归巡抚监收。乾隆七年(1742),复设临清关之德州、魏家湾、尖冢、樊村厂等口岸,而临清关本关征税事宜,则例在本关及后设之德州等口岸征收。凡商货,按部颁现行条例征收,船按梁头丈尺、米麦杂粮照浒墅关例签量计石征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