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中

更新时间:2022-01-21 16:04

丹中(盐酸羟甲唑啉滴鼻液),用于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

成份

本品每瓶含盐酸羟甲唑啉为5毫克

性状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作用类别

本品为耳鼻喉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用于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

规格

0.05%

用法用量

滴鼻。成人和六岁以上儿童,一次一侧1-3滴,早晚各一次

不良反应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回忆等反应。

(3)罕见过敏反应。

禁忌

(1)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2)孕妇及2周岁以下儿童禁用。

(3)正在接受单氨氧化酶抑制剂(如帕吉林、苯乙肼、多塞平等)治疗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等患者慎用。

(3)3-6岁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使用本品时不能同时使用其他收缩血管类滴鼻剂。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盐酸羟甲唑啉为咪唑啉类衍生物,具有直接激动血管α1 受体而引起血管收缩的作用,从而减轻炎症所致的充血和水肿。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包装

塑料瓶包装;10毫升/瓶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新药转正标准第九册WS1-(X-126)-96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171

生产企业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修订日期

200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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