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河南令上留守郑相公启

更新时间:2023-08-31 01:54

《为河南令上留守郑相公启》是唐代文学家韩愈所写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为河南令上留守郑相公启(1)

愈启:愈为相公官属五年(2),辱知辱爱。伏念曾无丝毫事为报答效,日夜思虑谋画,以为事大君子当以道,不宜苟且求容悦;故于事未尝敢疑惑,宜行则行,宜止则止,受容受察,不复进谢(3),自以为如此真得事大君子之道。今虽蒙沙汰(4)为县,固犹在相公治下,未同去离门墙 (5)为故吏,为形迹嫌疑,改前所为,以自疏外于大君子,固当不待烦说于左右 (6)而后察也。

人有告人辱骂其妹与妻,为其长(7)者,得不追而问之乎?追而不至,为其长者,得不怒而杖之乎?坐军营操兵守御、为留守出入前后驱从者,此真为军人矣。坐坊市 (8)卖饼又称军人,则谁非军人也?愚以为此必奸人以钱财赂将吏,盗相公文牒 (9),窃注名姓于军籍中,以陵驾 (10)府县。此固相公所欲去,奉法吏所当嫉,虽捕系杖之,未过也。昨闻相公追捕所告受辱骂者,愚以为大君子为政,当有权变 (11),始似小异,要归于正耳。 (12)军吏纷纷入见告屈,为其长者 (13),安得不小致为之之意乎?未敢以此仰疑大君子。及见诸从事 (14)说,则与小人所望信者少似乖戾 (15)。虽然,岂敢生疑于万一?必诸从事与诸将吏未能去朋党心 (16),盖复黤黮 (17),不以真情状白露 (18)左右。小人受私恩良久(19),安敢闭蓄以为私恨 (20),不一二陈道!伏惟相公怜察。幸甚幸甚!

愈无适时才用,渐不喜为吏,得一事为名,可自罢去,不啻如弃涕唾 (21),无一分顾藉(22)心;顾失大君子纤芥意,如邱山重;守官去官,惟今日指挥。 (23)愈惶惧再拜。

词句注释

(1)韩愈一向对拥兵擅强、横行不法的武人表示憎恶。元和五年(810),由都官员外郎、分司东都改河南县令。有军人在集市辱骂百姓,扰乱地方治安,而当时的东都留守郑余庆反而袒护不法军人,韩愈上此文申诉。李翱《韩公行状》云: “改河南县令,日以职分辨于留守及尹,故军士莫敢犯禁。”即指此事。郑相公,郑余庆,曾于唐德宗、顺宗、宪宗三朝拜相。元和三年六月,检校兵部尚书,兼东都留守。相公,唐宋人对丞相之称。启,臣属上书论谏陈事的一种文体。

(2)愈为句:元和元年九月,郑余庆为国子祭酒,韩愈为国予博士。十一月,郑为河南尹,不久,韩愈也分教东都生。元和三年六月,郑为东都留守,韩愈接着也拜都官员外郎,分司东都。三次都在郑余庆的手下,所以韩愈在《送郑十校理序》中说:“愈为博士也,始事相公于祭酒,分教东都生也,事相公于东太学,今为郎于都官也,又事相公于居守。三为属吏,经时五年。”

(3)受容二句:意谓接受容诺和详察,不一一上书告谢。

(4)沙汰:即淘汰。见洪兴祖《韩子年谱》元和五年云: “公以论事失郑公意,既令河南,犹论列不巳。”

(5)门墙:《论语·子张》:“夫子之墙数仞,不得其门而入,不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此指东都留守府。故吏,旧吏属(意谓今已不是)。

(6)左右:古代书信中敬称对方,谓不敢直呼,谨陈词于您左右服侍之人。

(7)长:韩愈自指,县令乃一县之长。

(8)坊市:谓街市,

(9)文牒(dié):此谓记录所属官吏随从以及军队将士姓名、履历的簿书。

(10)陵驾:超越,此用如倚势侵凌。

(11)权变:指随机应变:

(12)始似二句:意谓开始好像做法有所不同,总旨却是殊途同归于正大合理‘

(13)为其句:意谓作为那些军吏的长官怎么能小稍稍表示帮助他们的意思呢?小,同少。稍微。为,帮助,此即韩愈所谓“始似小异”者,而言外之旨落在“要归于正”。韩愈为文喜盘郁曲折,此所谓以退为进。 ;

(14)从事:指河南县吏属。

(15)乖戾(lì):谓抵触,不一致。

(16)朋党心:指派系的私心偏见,

(17)盖覆跷(yan) 跌(din );:此谓掩盖欺骗使真相不明。舵财,昏暗貌。

(18)白露:禀告。

(19)小人句:据朱嘉曰: “此七字为句,语亦太烦。又下语便有‘私恨’字,不应重复如此。疑此‘私’字是衍文也。”(《昌黎先生集考异》卷一五)

(20)安敢句:意谓怎敢将自己的看法隐藏起来不说,私下里抱怨。

(21)不啻(chì)句:意谓自己弃官如弃唾涕。不啻,无异于,

(22)顾藉(jiè):留恋。

(23)顾失二句:意谓汝之意见虽微但重,吾只怕听不到。纤、芥,皆指轻微纤细。

作者简介

韩愈(768~824),唐代文学家、哲学家。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孟州)人。自谓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贞元八年(792年)进士。曾任国子博士、刑部侍郎等职,因谏阻宪宗奉迎佛骨被贬为潮州刺史。后官至吏部侍郎。卒谥“文”。倡导古文运动,其散文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其诗力求新奇,有时流于险怪,对宋诗影响颇大。有《昌黎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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