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2 22:02
药师职称分:药士、药师(助教)、主管药师(讲师)、副主任药师(副教授)、主任药师(教授)。
职业责任
(中、西)药师职责
二、指导临床药学、药学情报研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评价工作。
三、指导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四、监督检查特殊管理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
五、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意见,介绍新药,必要时参加院内疑难病例大会诊及病例讨论。
六、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发新制剂、新剂型、开展新技术。
七、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学习。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养提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