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12:47
丽水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浙江省盐务管理局。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4、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私产、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市场进行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换证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办公室、生产技术处、运销处、盐政处、财务处、批发经营部。
林长青:丽水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丽水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
蔡秋月:丽水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丽水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
叶允杰:丽水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助理、丽水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助理。
浙江省盐业集团丽水盐业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专营企业,是丽水市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经营管理的专业性公司,对全市盐品产购销和人财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局(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