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17:52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前身是丽水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23号。全院现有人员132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7.,硕士5人,占总人数的57.7%,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莲都法院现设有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庭、南城、碧湖2个个人民法庭,执行一局、执行二局,审判监督庭(审管办)、司法警察大队、行装科共计16个部门。
2014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以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强化审判管理、司法公开、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10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464件,办结8024件,同比分别上升26.9%和17.1%。其中:受理审判案件6485件,办结5711件;受理执行案件2979件,办结2313件。二审发改瑕疵率为2.09%,主要质效指标继续优化。今年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面对今年收案总数同比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不利形势,采取院长驻庭办案、全员分流办案等有效措施,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一)开展院长驻庭办案。自今年3月以来,我院舒维云院长带头到执行局蹲点办案,主动承办疑难案件、征求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机制,其他院领导也深入分管庭室驻点办案,取得明显的成效。该项做法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和市中院徐亚农院长批示肯定。(二)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会同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三)推进涉外商事审判精品战略。自2014年立案受理涉外商事案件以来,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7件,无一起改判重审。6月18日上午,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会后,媒体记者应邀旁听了最高法院批复指定我院具备涉外商事纠纷案件管辖权以来首例涉外商事案件。(四)规范立案调查令制度。针对当事人因“取证难”而导致的“立案难”问题,加强与档案、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规范民事诉讼调查令制度。该项工作得到市中院徐亚农院长批示肯定。我院针对民事诉讼调查令的调研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五)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法院查封车辆协助查控机制。为解决动态查封机动车辆“查找难”、“扣押难”等问题,我院会同市交警支队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协助查扣机制,交警部门执法人员在车辆年检、路面执法过程中,协助法院对执行案件中动态查封车辆进行查扣。自5月16日实施以来,共扣押车辆47辆,价值476万元。二是开展司法网拍房产按揭贷款业务。在全市法院试点开展司法网拍房产按揭贷款业务,当事人共办理贷款4笔约700万元,切实解决当事人拍卖资金不足问题,提升拍卖成交比例。三是开展夜间集中执行活动。利用周末、夜晚开展错时执行,集中力量解决一批执行积案。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为着力点,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推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服务五水共治工作。组织编印《“五水共治”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定期开展法官“进村入户”活动,主动上门宣传治水理念,此项做法得到时任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毛子荣及市中院徐亚农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二)服务市区中心工作。针对我院在审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专门成立调研组,加强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为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提出对策建议。针对市区拆迁安置政策处理中存在的当事人以“假离婚”、“假析产”等方式谋取额外征迁利益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从司法角度提出对策思路(该调研报告已专题呈报黄志平市长)。推进和规范“裁执分离”工作模式,切实保障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共处理涉重点工程案件2件。根据市中院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涉房地产集资案件有条件受理研讨分析,提前做好司法应对。(三)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抓好涉诉企业差异化处置,谨慎审理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引发的纠纷案件,慎重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对确属发展无望的企业,果断依法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全市法院首个申请破产重整企业浙江力帆革业有限公司已顺利实现重整。(四)注重涉诉信访化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抓好案件风险评估,及时消除各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和隐患。抓好中央巡视组和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交办案件的约谈、化解和回复工作,逐案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稳定工作。落实第一批10件终结案件移交工作,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终结案件的后续稳控工作。三、努力提升司法公信水平。坚持从规范内部管理、拓宽司法公开入手,优化公正司法环境,提升司法公信水平。(一)强化审判管理。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发挥质效指标“体检表”作用。年初开始建立部门指标全市横向排名、主要质效指标月度通报等制度,切实完善质效评估体系。针对年末未结案件总量较大这一现状,建立领导蹲点督办、每周分析研判和案件分流办理等三项机制,全力推进未结案件清理。(二)推进司法公开。一是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在每个审判法庭门口配置32寸液晶显示屏,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开庭案件的庭审信息,此项做法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批示肯定。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外网门户网站改版升级,整合建立“阳光司法服务平台”栏目,方便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开通法院微信平台,首次利用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同时直播一起“花托”诈骗犯罪案件庭审过程,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509份,利用长微博的形式发布典型案件裁判文书5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创新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编印《联络专刊》,以上门走访方式,借助图文形式直观展现我院司法公开建设情况。四是完善便民机制。在立案大厅配置便民查询电脑、触摸屏查询系统、自动叫号仪等硬件设施,开通无线wifi,方便群众多渠道查询相关诉讼信息。建立青年法官导诉制度,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每周轮流在立案大厅开展导诉工作。实行全部审判人员照片、名字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以服务审判管理、服务法官办案为导向,大力实施“科技强院”战略。在硬件建设方面,积极筹措资金,开展机房改造,建成信息集控指挥中心。在全市率先购置高速彩超打印机,有效减轻办案法官打印等候时间。在软件建设方面,今年与市中院联合开发法院智慧司法平台,有效整合利用法院信息系统。今年4月份开始推广运用内网OA系统,提升无纸化办公水平;今年6月份制定视频会议管理办法,切实规范视频会议管理;今年10月份制定法院电子签章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法院率先实行裁判文书电子签章,通过法院通达海系统直接导出打印,有效提高办案效率。我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被确定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司法作风和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百案回访”工作,采取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听取当事人及代理人意见建议,设立案件回访台账,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统一整理并分类限期整改落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定期对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公车使用、庭审纪律等问题开展审务督察,严肃通报问责。重视市中院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逐项确定整改责任,研究整改措施。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调研课题管理,制定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办法,确定2014年度本院10个重点调研课题。制定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切实提高青年法官的司法能力。探索建立“一村一法官”制度,提高法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该制度目前处于征集意见过程,将于近期出台)三是加强基础建设。扎实推进碧湖法庭建设,法庭于9月27日开工建设。
2009年度:、集体二等功:民一庭(浙高法48号)集体三等功:执行一局(丽中法2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行政庭(浙高法37号)全省法院审监工作先进集体:审(执)监庭(浙高法38号)2010年度集体二等功:碧湖法庭(浙高法号)集体三等功:办公室(丽中法号)2011年度集体三等功:南城法庭(丽中法8号) “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区法院(法232号)2006-201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区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浙高法224号)2012年度省委省政府颁发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南城法庭2013年度 “诉调衔接”工作先进集体:区法院(丽中法13号)集体三等功:刑庭(丽中法12号)省委省政府颁发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南城法庭集体二等功:刑庭(浙高法282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区法院(浙高法政200号)2014年度集体三等功:南城法庭(丽中法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