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4 16:38
义乌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重要规章制度,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实施指导监督。
2、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编制中长期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领导、协调全市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的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中小学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
4、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推进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教育系统内部与外部的关系。
5、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中小学收费的政策和实施意见;组织指导教育事业统计、教育经费审计工作和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归口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贷款。
6、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职工编制管理;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评审、聘任。制订教师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系统人事、劳动工作。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美育艺术、国防教育。
8、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9、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考试及学历证书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全市成人自学考试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
11、负责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12、负责全市教育法规执法检查及有关依法治教工作。
13、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联系、交流与合作。
14、管理局直属各级各类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5、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
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
负责局重要会务及重要事项督查工作;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信息的宣传舆论工作;
负责文秘、文书档案及行政事务工作;
负责教育宣传通讯、导读等工作;
协调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人事科
负责对局管教育干部的考察、选拔、奖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年报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和指导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教师专业职务的评聘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
负责教师培训与干部培训工作。
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工作。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和德育及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
指导中小学的团队工作;负责学生寄宿制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
协助做好外教聘请工作,归口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安全、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推广普通话、文字规范化建设。
成人职业教育科
统筹管理职业教育、职工教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幼儿教育;
负责教育改革及成教统计、幼教教育质量评估、;
指导学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负责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归口管理高等教育、电大、自学考试,负责管理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计划财务基建科
制订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学校基本建设计划,制订中小学招生计划;
负责教育事业费的预决算、分配、管理;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基建、财务、收费、校园环境建设等工作;
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负责资产管理和年报统计,负责对中小学财务管理检查、指导及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
监察审计科
负责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组织指导普法教育工作,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工作;
负责中小学经济审计工作;
负责调处来信来访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指导中小学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审计、法制部门交办的工作。
教育督导科(市政府督导室)
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对镇(街道)教育工作及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负责教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负责制定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检查验收工作;
负责创建教育强市、教育强镇的指导工作。
负责中小学、教办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的调研和组织实施工作。
招生办公室
贯彻实施国家招生工作方针、政策、规定,负责调研、制订本市高中、职高招生实施意见;负责成人高校(中专)、普通高校(高职)招生报名、统考、组档工作;
负责中等学校招生的报名、统考、评卷、组档录取工作;负责与招生工作相关的其它工作。
局长:朱岚君
副局长:龚勤勇
总督学:叶庆
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