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9 21:36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逐步形成“标准引领、管理规范、内涵发展、富有特色”的良好局面,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学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17年12月4日印发并实施。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在总结各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修订,现正式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切实做到“一校一案”,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教育部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逐步形成“标准引领、管理规范、内涵发展、富有特色”的良好局面,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学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理念
(一)育人为本 全面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促进公平 提高质量
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正确的质量观,提高办学水平,强化学生认知、合作、创新等关键能力和职业意识培养,面向每一名学生,教好每一名学生,切实保障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和谐美丽 充满活力
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开展以生活技能和自护、自救技能为基础的安全与健康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美丽校园,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依法办学 科学治理
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提升校长依法科学治理能力,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学校、家庭、社区合作关系,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内容
(包括: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6大管理职责、22项管理任务、88条具体内容,详见列表)
三、实施要求
(一)本标准是对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鉴于全国各地区的差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标准和本地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细化标准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步完善,促进当地学校提升治理水平。
(二)本标准是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将本标准作为校长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地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广大校长和教师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指导具体工作。
(三)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本标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强化对标研判,整改提高,树立先进的治理理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校长和教师要按照本标准规范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把标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照本标准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一校一案,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重大意义
义务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重中之重。管好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对于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特殊而重大的意义。颁布实施《管理标准》,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之举,也是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有效抓手,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意义重大。
制定过程
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在普及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优质资源紧缺、整体教育教学水平不高、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从总体上讲,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整体管理水平落后。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8月,教育部研究制订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并遴选北京市海淀区、江苏省泰州市等8个地方开展了实验工作。各试验区在贯彻落实《管理标准(试行)》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016年,我们在湖北宜都市召开会议,进一步总结了实验工作的经验成效。同时,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通过数据监测研究显示,《管理标准(试行)》落实情况在各实验区学校之间、城乡学校之间没有明显差异,表明《管理标准(试行)》既适合东部地区也适合中西部地区,既适合城镇学校也适合农村学校,进一步验证了标准具有基础性和普遍适用性。在各地实验、探索的基础上,我们按照“既符合现实需要,又面向未来发展;既满足一线需求,又发挥引领作用”的原则,组织对试行的管理标准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部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各省(区、市)全面实施。
修订要点
新颁布的《管理标准》保留了原有的总体框架,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管理内涵定位。《管理标准》所指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是相对狭义的管理,主要是指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总体框架仍为三大版块、六大部分,对有关表述作了微调。二是补充了有关新增政策要求。党的十九大对基础教育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今年8月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义务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外十八大以来,教育部还陆续出台了《德育指南》、中小学党建、预防校园欺凌、劳动教育、家庭教育、研学旅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设备设施安全等政策文件,我们将其中有关学校内涵发展的核心内容和要求补充进了《管理标准》的相应部分。三是整合了相关管理条目。我们吸收各地各校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管理标准(试行)》中少量存在重复、交叉的条目进行了统筹整合,调整了相关任务内容和具体要求,使管理职责、管理任务、管理要求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更为科学、合理,既明确学校内涵管理中的底线要求,又给各地及学校留下了充分的自主管理和探索实践空间。四是聚焦细化了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基础教育的部署要求,更加聚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加体现素质教育要求。在保障学生权益中,强化了弱势学生群体享有公共服务优先原则;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进一步体现提升学生生活技能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要求;在引领教师专业发展中,更加突出师德和教学教研能力建设;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中,细化了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的具体要求;在营造和谐安全环境中,进一步强调构建体制机制、增强实战演练和确保学校合法权益;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中,进一步体现从严治党、依法治校的要求。
主要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首次全面系统地梳理了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理念、基本内涵、基本框架、基本要求,是提升我国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意义。从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6大方面,明确了学校的主要管理职责,共涉及22项管理任务、88条具体内容。一是推进教育公平,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满足需要特殊关注学生的需求,实现学有所教、弱有所扶。二是发展素质教育,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增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培养学生生活本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是引领教师专业进步,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四是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体系,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提供便利实用的教学资源,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有质量的教育。五是促进学生安全健康,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康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学校文化,营造和谐美丽校园环境。六是突出依法办学,提升依法科学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标准精髓
《管理标准》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落实过程中,我们要吃透核心要义、把握基本要点、抓住关键要素。
一要突出育人为本。《管理标准》以管理为切入点,注重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和协同育人,其落脚点在“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特别强调要牢记初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立德树人工作。二要突出平衡(均衡)发展。公平是义务教育的应有之义,就一个地区、一所学校而言,要依据《管理标准》,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做到入学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三要突出充分发展。学校充分发展重在突出治理现代化,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重协商、齐用力,变“管学校”为“制定标准、顶层设计、甄别经验、培育典型、统筹推进”。学生充分发展,重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等四种关键能力,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切实提高办学水平。
强化落实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得怎样,管理水平能否得到质的提升,关键在落实。各地各校要将落实《管理标准》摆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位置,作为义务教育学校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出亮点、抓出成效。各地要作为重点工作任务迅速作出部署,依据《管理标准》和本地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标准要求,完善配套政策。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解读宣传,深入细致指导,使广大校长和教师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要部署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聚焦《管理标准》目标任务,认真制定落实方案,一校一案,对标研判,依标整改,确保逐校覆盖。要按照《管理标准》和新研制的《评价标准》做好督导评价,了解实际效果,强化落实责任,督促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确保《管理标准》真正落地。
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就《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答记者问
2014年8月,教育部制定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标准)。为什么要制定管理标准?管理标准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何推动管理标准的贯彻落实?日前,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教育部为什么要给学校管理工作制定标准?
答:首先,制定管理标准是落实规划纲要、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学校管理的要求,确定了“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的具体发展任务。制定管理标准,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相关要求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策略和检验标准,将有效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内涵发展。
其次,制定管理标准是实现管理育人、构建和谐校园的迫切要求。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校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方面,是育人的重要途径。当前,一些学校管理水平不高,问题较为突出。2014年5月,北师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心理环境指数”,显示我国11%的中小学校处于“心理环境预警线”之下,在学校纪律秩序管理、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学生自主发展等软环境指标上存在突出问题,说明学校基本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急需指导和改善。制定管理标准,有利于指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发挥管理的育人功能,构建和谐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再次,制定管理标准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科学治理的现实需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是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当前,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学校在管理上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办学行为不规范,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乱招生、乱补课、乱收费,存在安全隐患等。制定管理标准,基本可以回应解决学校管理“管什么”的问题,为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有利于地方教育部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最后,制定管理标准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校关系的具体体现。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需要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管办评分离,进一步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教育部的职能定位主要是“制定标准、发现典型、督导检查”。制定管理标准符合教育领域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是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监督、指导和服务的重要手段,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
问:请您介绍一下管理标准是怎么来的?
答:一是对基层实践经验的总结。管理标准所提出的92条管理要求是对各地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有关规定的科学总结。如辽宁省制定了《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提出12个方面36条规定。湖南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提出23条具体规定。山西省孝义市制定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方案》,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61个三级指标,涵盖了领导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特色学校建设、课堂教学改革、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内容。这些地方性文件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对教育部已有文件的汇总。管理标准起草过程中,我们先后搜集了40余部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对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整理研究,使标准的有关要求有了文件依据。2014年4月,我们又根据新的形势,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标准文本,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根据近期发布的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意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文件的最新提法,对相应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三是凝聚着专家工作组的智慧和心血。为确保管理标准科学有效、符合实际,我们组成了由行政人员、高校教授、专业研究人员和中小学校长等各方面代表组成的专家工作组,并委托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全程参与具体起草工作。专家工作组力图体现系统、完整,科学、合理,前瞻、引领、切合、可操作、可实现等关键词,确定了每条标准的选择依据:要体现“关爱学生、全面发展”理念和“公平”、“参与”两大取向,既面向当前学校管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又反映中国教育未来发展趋势。制定工作采取了分步骤、边制定、边修改的策略,将意见分歧化解在标准修改过程中。通过反复研讨,相继提炼出管理标准的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实施要求和标准说明。
四是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标准制定过程中,我们十分注意倾听各方意见。先后通过正式发函、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将管理标准发给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爱生学校实验区、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督学班和部内有关司局,征求了教育管理人员、中小学校长、高校教授、港澳地区专家学者、教育科研人员等各方代表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标准文本进行了反复修改。
在反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教育部党组会讨论通过了管理标准。
问:请您介绍一下管理标准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答:管理标准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和实施要求三部分组成。
一是基本理念。基本理念是管理标准的总纲。标准制定组经过认真讨论和反复斟酌,最终确定了“育人为本,全面发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安全和谐,充满活力;依法办学,科学治理”的32字基本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学校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教育公平是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的基本价值取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管理的根本任务,安全和谐、充满活力的校园环境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依法办学和科学治理是学校管理的发展方向。
二是基本内容。基本内容是管理标准的主体。针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特点,基本内容立足学校管理工作实际,以学生和教师为中心设置了六项管理职责,分别是:“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六项管理职责下设22项管理任务,管理任务共下设92条管理要求,力争涵盖学校管理的主要方面。考虑到学校财务管理的性质,而且财政部、教育部已于2012年12月印发了《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所以管理标准没有过多财务管理的内容。
三是实施要求。实施要求是对管理标准如何使用的说明,明确了管理标准的适用范围,从各级教育部门如何使用标准、义务教育学校如何落实标准、教育督导部门如何开展专项督导等角度和层面对管理标准的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管理标准的落实指明了方向。
问:请问各地各校如何贯彻落实管理标准?
答:管理标准是对学校管理提出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鉴于全国各地区的差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管理标准和本地实际提出实施意见,细化标准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步完善,促进当地学校治理水平的提升。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将管理标准作为校长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地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广大校长和教师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指导具体工作。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照管理标准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学校要将管理标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树立先进的学校治理理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校长和教师要按照管理标准的要求规范自身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把标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问:据悉,近期教育部启动了管理标准实验区工作,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有关情况。
答:在地方主动申请的基础上,我们按照学校管理工作基础较好、有主观意愿的原则,经过认真讨论和反复斟酌,从全国范围内初步拟定北京市海淀区、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江苏省泰州市、山东省威海市、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贵州省贵阳市7个地市、区县为管理标准实验区。实验时间初步定为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7个实验区在地域上涵盖了华北、华东、华中、西南四个大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上涵盖了东中西部,在行政级别上包含了地级市、市辖区(县)、县级市,共有约1600所义务教育学校,占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千分之六,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被教育部确定为管理标准实验区,对于7个地区而言,更多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各实验区承担着检验管理标准是否切合实际、为管理标准修订提供宝贵实践的任务,履行着破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难题、推动义务教育综合改革的责任,肩负着探索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现学校治理现代化方向的使命。希望各实验区充分认识到实验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实验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从实验中总结出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实现“提高管理水平、打造管理队伍、破解管理难题、提供示范经验”的目标。
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就《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答记者问
教育部制定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标准)。为什么要制定管理标准?管理标准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何推动管理标准的贯彻落实?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6日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明确学校管理内容
问:请您介绍一下教育部为什么要给学校管理工作制定标准?
答:制定管理标准是实现管理育人、构建和谐校园的迫切要求。当前,一些学校管理水平不高,问题较为突出。2014年5月,北师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心理环境指数”,显示我国11%的中小学校处于“心理环境预警线”之下,在学校纪律秩序管理、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学生自主发展等软环境指标上存在突出问题,说明学校基本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急需指导和改善。制定管理标准,有利于指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发挥管理的育人功能,构建和谐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制定管理标准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科学治理的现实需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是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当前,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学校在管理上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办学行为不规范,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乱招生、乱补课、乱收费,存在安全隐患等。制定管理标准,基本可以回应解决学校管理“管什么”的问题,为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有利于地方教育部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分类指导 分步实施 逐步完善
问:请问各地各校如何贯彻落实管理标准?
答:管理标准是对学校管理提出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鉴于全国各地区的差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管理标准和本地实际提出实施意见,细化标准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步完善,促进当地学校治理水平的提升。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将管理标准作为校长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地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广大校长和教师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指导具体工作。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照管理标准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校长和教师要按照管理标准的要求规范自身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把标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未来2年将在我国7地实验
问:据悉,近期教育部启动了管理标准实验区工作,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有关情况。
答:在地方主动申请的基础上,我们按照学校管理工作基础较好、有主观意愿的原则,经过认真讨论和反复斟酌,从全国范围内初步拟定北京市海淀区、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江苏省泰州市、山东省威海市、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贵州省贵阳市7个地市、区县为管理标准实验区。
实验时间初步定为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7个实验区在地域上涵盖了华北、华东、华中、西南四个大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上涵盖了东中西部,在行政级别上包含了地级市、市辖区(县)、县级市,共有约1600所义务教育学校,占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千分之六,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